在13年12月24日,我公司和上海纳勒物资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货款全部支付。货期是2周。可是到了14年的1月1日,没有收到货,和对方取得联系,说是会安排发货。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座机,手机,QQ,全部联系不上。像这种情况,我们公司该怎样维权?
公司以我违反所谓的规定为由,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又以我未转正为理由,拒绝为我提供经济补偿,但是我签订的合同是2013年9月17日转正,做过一个月的延期为2013年10月17日转正,但是他们是2013年11月15号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我应该怎么办,申请仲裁的成功率有多大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公司临时开除后被迫填写离职申请单,怎么维权?
上班不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公司临时开除后被迫填写离职申请单,怎么维权?工资口头协议每月一万,后来说每月先给5000生活费,其余年底结清,现在开除后找老板要工资,不给,连每月5000也没有结清! 是否可以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与辞退的赔偿金?养老保险?我应该主张那些合理条件?谢谢
我2008年1月1日至今签过两次3年的的固定期合同,到2013/12/31日到期,公司不续签无固定期合同,如何计算赔偿金,谢谢,感激
在公司工作四年了,公司没有给我们交住房公积金,这属于违法行为吗?我应该怎么维权?
在深圳一家港资企业工作四年了,之前在广州工作的时候公司都有交住房公积金,而这家公司没有给我交住房公积金,只有部分领导层的人才交了住房公积金,请问这样公司是不是存在违法行为,我们作为员工是不是应该维护个人权益,我们应该怎么维权?
公司10月10日告知说要开除我,理由是不能胜任该岗位,但没有任何培训及岗位调整,我不予接受,几天后我查出怀孕告知公司,对方不予承认,且从10月份开始就没再支付我任何工资。后经过调解,说愿意支付2个月工资予以赔偿,我不肯,我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坚持不肯。我现在打算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外,不知道该
在职四年零8个月,因为上个月帮同事代打卡,后又因旷工一天。刚开始公司给的处罚是警告。后来因为年底了人事调整,公司要劝退我并且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部门领导让我先提前离职申请(离职原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先不签字,跟公司谈判赔偿问题之后再签。总感觉有点不安,我应该不应该先提交申请再跟人事谈赔偿呢?
我是2013年8月19日到公司上班的,10月24日管人事的领导叫我把劳动合同签了,合同期是2013年10月24日到2014年12月24日。我当时就问人事的领导“怎么两个月的试用期签的却是一年多的合同?”那领导给我的回复是“他已经向领导申请了两次,之前老板没批”。因为我从进公司起到签合同那天开始没拿到一分钱的工资,恰好那时我的
本人于11月8日发了邮件给公司,内容是:因合同到期未续签与经常拖欠员工工资无法接受,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从12月1日起解除。但是因为公司一直没有作任何回应也没找人交接什么的,我到现在还上班,如果到时公司以那份通知为由,不发我12月份的工资的话,我可以怎样维权?请教各位法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