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为朋友,于2010年在北京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产权A60%、B40%。2012年B因要结婚为避免不必要争端,签署协议同意将名下40%的产权转让给A,签署协议后贷款由A独自偿还,B不再享有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但A因现阶段无经济实力将贷款一次付清,所以还未过户,约定在2015年B协助A办理过户。现在B已婚并打算离婚,想将户口迁到A、B共同房产下,请问这样做,会否在将来产生什么问题?对A来说有什么样的风险存在?改怎样解决?谢谢!
感谢您的阅读! 父亲去世前在上海有栋房屋(约20平方) 并过户给了老大。现房屋已拆迁 老大来要求签一份协议:房屋共有产权人委托书。意为:母亲和3个子女全权委托老大来处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解释说签署这协议可分得遗产费(可能是产权费)约十来万。签署这份协议前 没给我们看过任何关于该房屋拆迁处置条例协议等.且该
各位律师,请问:1、我与一个朋友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买她单位拟建的房屋,并到公证机构进行了公证,但该房为期房,我想在房产证上体现我和她共同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是不是房产证上需写她是房屋所有权人,我是共有权人?如果在房产证办下来后,再将她的名字删掉,改我为房屋所有权人。这个需不需要办过户手续呢?还是只要交
我家有一套公房要拆迁,谈好是的赔偿时公转私,但是签协议时把我们签成是承租人,这对我们以后回迁安置有影响吗,有什么影响,可能出现什么问题,安置单上写的是私产,谢谢
我们是农村的,我们家几年前把房子卖跟了别人,还签了合同,但是是手写合同,有公证。并且因为那个人不是我们生产队的人,当时并没有过户,房子的户籍还是我爸爸的名字。最近这个人花了点钱在我们生产队买了户口,准备申请地基修房子,这个人打算把我们卖给他的房子推了,然后再在上面新建房子,然后过户成他的房子。我们当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找了一个女的,现在父亲要立遗嘱,把他房屋(该房屋是父母俩人的共同财产)的产权转给子女,给那个女人使用权,假设日后他们结婚,请问日后这个房产作为有产权的子女有权利处理吗?比如买卖,转让,出租等,如果对房产做了如上的处理, 是否需要对拥有使用权的女方负
上海,男,目前单身未婚,和母亲同住,现住拆迁得到的房子大概60多平米,准备花几万块钱把产权买下来,买下来的时候是单独写母亲的名字,还是2个人都写上比较好呢? 因为考虑以后结了婚可能要买第二套房,自己如果写上名字可能会影响第二套房的改善型公积金贷款貌似,请法律人士来帮忙分析下 1.如果写上去以后去掉名字费用
老人A有三个子女,分别为儿子B、儿子C和女儿D。儿子C成家后,户口独立。D外嫁,户口迁走。当初旧房拆迁,C分得一套房子,B与A分得一套房子合住,房中的户口本上还有B的妻子E和B的儿子F。这两套房子均为使用权房,后各自转成产权房,A在产权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我的问题有2个:1. A不经过户口本里其他人同意,只将自己名
一共同共有房屋产权人,在沒有全体共同共有人签字情况下,私自以他个人名义用房产向贷款公司抵押贷款
一共同共有房屋产权人,在沒有全体共同共有人签字情况下,私自以他个人名义用房产向贷款公司抵押贷款。問这个抵押是否有效。是否所有共有人要共同任担尝还义务。如果法院拍卖时他借2千万、屆時房子拍卖所得3千万、扣除2千万债款等。余下所有共有人分配。如果是这样不是侵犯了其他共有人权益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