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一共同共有房屋产权人,在沒有全体共同共有人签字情况下,私自以他个人名义用房产向贷款公司抵押贷款
一共同共有房屋产权人,在沒有全体共同共有人签字情况下,私自以他个人名义用房产向贷款公司抵押贷款 一共同共有房屋产权人,在沒有全体共同共有人签字情况下,私自以他个人名义用房产向贷款公司抵押贷款。問这个抵押是否有效。是否所有共有人要共同任担尝还义务。如果法院拍卖时他借2千万、屆時房子拍卖所得3千万、扣除2千万债款等。余下所有共有人分配。如果是这样不是侵犯了其他共有人权益了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
提问时间:2013-12-23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