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通村公路已被征用的土地,这些土地是按照相应的规定赔偿给了农户,通村公路修建好后,有一部分已经被征用的土地闲置了,请问,这些已被征用而处于闲置状态的土地使用权归谁?如果要使用这闲置的土地,可通过什么程序申请到使用权?
修建高速公路已被征用的土地,这些土地是按照相应的规定赔偿给了农户,高速公路修建好后,有一部分已经被征用的土地闲置了,请问,这些已被征用而处于闲置状态的土地使用权对谁?是属于高速公路集团吗?如果要使用这闲置的土地,可通过什么程序申请到使用权?
修建某条高速公路,征用了一些土地,这些土地按照相应的规定赔偿给了相应的农户,高速公路修建好后,已被征用的部分土地未被用来修建高速公路而闲置了,请问,这些闲置的土地使用权归谁?如果个人要使用这些闲置的土地,可通过什么途径申请到?
责任制后农民各户都有承包档案,因耕地距离农户家较远(5--8华里)。生产组将地出租给其他农户耕作。1996年后农户无税解证据。请问该地的 经营权与使用权归谁所有?村民委员会还是生产组农民。生产组原定承包合同是否生效?
此地20年前是坑洼荒地不是耕地,因我家想在此搞养殖盖猪场,与村里有承包合同,2009年被电厂征用房子猪舍全拆,有补常款。但我们家在村里没有宅基地无住房,当时猪和人都没地方住,只好在拆除的废墟上住,多次找镇政府和电厂指挥部协商无果,后来电厂没占用猪场的地,我们是不是可以在此继续盖猪场和住房,现在承包合同还
我们想建一座寺院,看中了一块土地,目前这块地没有明显的用途,既无农田也无住家,是一片荒坡,如何可以申请到这块土地的使用权?需要哪些资料?需要我们具备什么资格才可以申请?
别人的荒山自己开垦出来使用了二十多年,现在那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
我们隔壁村的荒山,在二十多年前被我们开垦成为了花椒园,由于临近金沙江边,属于淹没区域,别村要求我们归还其土地,后来我们花了钱将土地买下来,但由于没有写协议,只有他们收钱的收据,现在的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
我们这里对土地征收采取的补尚方法是:补尚给30年内使用土地的人。如:甲将房屋和土地卖给了乙方,乙方住了5年,后被征收。此时,甲方跑过来说要分征收费。村里提出的征收补尚方法就是这样。这样合法吗? 征收土地是应该补尚给正在和以后使用土地的人吧,因为,征收后是对以后使用土地的人的损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