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属于昭通科技协会门面,其中有五间卖给私人,另外四间属于单位门面,合同到期,突然不租,我该 怎么办
近期门面老板突然说要将门面收回,让给他女儿做生意。这顿时让我们感觉到手足无措! 门面我们租了是有10多年了,那个时候是一年一签合同,随后几年就没有签合同了。因为生意做亏了,前年我们就换了个行业。在工商重新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工商局方面要求一份门面租凭合同。我们找老板,老板一嫌麻烦就拟了一份合同并且签
学校的店面一年一租,突然校方要收回,统一拍租。想问一问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学校通知我们十几家店面到期不续租了,让我们提前做好打算。他们将委托拍租公司统一拍租。我刚进货进回来,我将有大量的存货,几年的存货将损失惨重。请问,如何减少我们的损失,如何维护我们的利益?拍租对我们老租户是不公平的,合理增加我们的房租,我们能够接受。但是这样让拍租公司看来抬高房租,对我们不公平。作为一
我于2011年4月份接手经营店面,当时转让费是13万元,接手的时候我问过单位他们说门面房会一直出租的,而且我享有优先租赁权,我们的合同一直都是一年一签的,今年单位说他们要收回房屋,让我们合同到期后搬离,两年多来我投入的资金差不多快20万元,生意刚刚有点起色,要是搬离我们的损失由谁负责呢,单位的门面房是当时我
之前从另一租客手里接了一间门面,转让费3万,我现在需要把门面转出去,房东却说明年要收回门面自己经营,并不赔偿转让费,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我接手的时候花的转让费能收回来吗?
2012年6月从别人手中转了一个门面,一共花了28W,前承租人与房东的合同是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一共是三年。当时转让时是以我是前承租人的亲戚从房东那里转过来的·并在房东的面前说是转一半的股份给我·因前承租人说这样房东就不会涨我的房租,希望把之前的合同该为我的名字,继续延续前承租人与房东的原合同·只是将名
门面到期,房东想赚转让费要无故收回门面,我们这些受害者该怎么办?难道又回到解放前?
当时接该门面时,房东同意上家转让,所以我才出四万元接手,后增加设备三万元,而且合同里也说明我也可以转让,结果今年家里老人摔骨折,无人照顾,我想转门面,报价七万元,她听说后,觉得我赚了转让费,所以她要收回门面,而且不给任何协商,觉得门面是她的,她想怎么样就是怎么样。我想问下律师,难道中国又回到了解放前
快递价值500块钱,快递公司只肯赔200块钱,态度恶劣。。我是寄件人,东西是我替朋友买的。。。显示草签,快递公司却说找不到底单,东西是面膜加睫毛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