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个朋友,家里的自来水入口处的阀门的旋转帽被别人偷走了,他想把水放大点,没有那个东西就放不大,他就跑到隔壁小区里搞了一个,正巧被保安看见了,他就把那个东西给了那个保安,可 那个保安就是要把我朋友送到派出所去,我朋友说这个东西是自来水公司的,又不是你私人的,有什么关系,可那个保安跑过来就使用暴力抓住了我朋友,我朋友用随身携带的,拆旋转帽螺丝的扳手,把那个保安的手打了下,那个保安就放手了,但那个保安还要来抓他,朋友说在过来打死你,接着就跑了,但那个保安还是追过来了朋友就徒手把那个保安摔倒了,就跑了,后来,又来了几个保安把我朋友抓住了,现在他们要告朋友抢劫,请问这个是盗窃转化为抢劫吗?那个保安没有受伤,那个旋转帽只值得2元钱,只是市场上没有卖,朋友才去拆的。怎么判刑
这是检察院起诉书上的杀人过程的报告:“当被害人钟富平骑摩托车经过被告人魏传斌身边时,被告人魏传斌假装与被害人钟富平打招呼,并让其停车。后被告人魏传斌趁被害人钟富平不备,快步上前用手卡住被害人钟富平的脖子,并将其拖下摩托车,致使被害人钟富平的脚被摩托车压住,后被告人魏传斌抓住被害人钟富平的头部往水泥堤
律师您好!我有点问题想咨询你希望您看到后给我回复,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撬开人家商铺准备盗窃商品,在把商品放到店铺门口的时候被受害人发现(盗窃商品的价值大概在3500左右),没能把盗取商品拿出店铺,在逃跑的途中被群众抓住(在逃跑的途中可能有恐吓别人或者群众)请问这样的案子应该怎么定罪?急
丙是甲的情妇,甲乙想向丙借钱,甲在丙睡觉的情况下试图打开保险箱,被丙发觉。甲将丙打死,藏尸地窖,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交革乙,并跟乙套出打开保险箱的方法但未提及杀丙的事,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甲有嫌疑,将其将拒留,但之后又逃跑,最后在乙的欠说下自首
“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 我想请问一下:本罪的成立要求阻止行为具有现实性吗?即 如果甲偷盗出来看到乙,害怕被逮捕或者财物被追回而实施了暴力,乙此时并无甲是小偷的意识,没有想要抓捕他,那么甲以转化型抢劫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论处呢?
“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我想请问一下:本罪的成立要求阻止行为具有现实性吗?即如果甲偷盗出来看到乙,害怕被逮捕或者财物被追回而实施了暴力,乙此时并无甲是小偷的意识,没有想要抓捕他,那么甲以转化型抢劫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论处呢?
在广场看到人在坐 ,包包放在旁边就去拿他的包包 ,然后被发现就喊抓贼 ,当时逃跑被保安抓住反咬保安,里面金额几十元还有个手机价值一两千。这样一般判几年,之前打人还有砸派出所被行政拘留两次15天。无判刑记录
我的公司是做,网络方面的事的,我想用“惠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这个名字,请问算不算侵权啊
昨天晚上我看见一个人把我的车门拉了一下我就去把他抓住了,并把他送到了派出所,警察在他身上搜出了一把起子,没有其他什么东西,我要告他盗车,但警察说只是拉了一下门,就算想偷,但没有实施,并没有撬我的出门,门也没有收到任何损坏,就不构成犯罪,而且那人也不承认想盗车,请问这个解释合理吗?我能告他盗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