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应当判故意杀人和‘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和‘盗窃罪’???
应当判故意杀人和‘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和‘盗窃罪’??? 这是检察院起诉书上的杀人过程的报告:“当被害人钟富平骑摩托车经过被告人魏传斌身边时,被告人魏传斌假装与被害人钟富平打招呼,并让其停车。后被告人魏传斌趁被害人钟富平不备,快步上前用手卡住被害人钟富平的脖子,并将其拖下摩托车,致使被害人钟富平的脚被摩托车压住,后被告人魏传斌抓住被害人钟富平的头部往水泥堤坝上猛砸数下,导致被害人钟富平头部被砸昏迷。这时被告人魏传斌发现远处有人骑摩托车过来,担心罪行暴露,便将被害人钟富平从桥栏上扔至桥下。后被告人魏传斌走到桥下,从被害人钟富平的裤袋中搜走现金人民币2300人民币,为防止被害人钟富平醒来后报案,被告人魏传斌又将被害人钟富平拖至大桥下的岩前河中,将被害人钟富平的头部按入水中。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钟富平是溺水死亡。
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魏传斌趁被害人钟富平昏迷之际,秘密窃取现金人民币2300元,数额较大。”
被告人魏传斌从被害人钟富平抢劫钱财,去还了他赌博欠下的现金人民币1400元,后被公安机关追回这笔钱。现知情群众纷纷不平,都认为是应当判故意杀人和‘抢劫罪’,不该判定为应当判故意杀人和‘盗窃罪’。
望各位法律知情人士给予指导,该定何罪?谢谢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an.o……(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0-08-16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