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咨询一下。甲乙丙三方共同开采一矿,由于都不愿出资,就邀丁方出资共同合伙开采,甲方占有20%,乙方占20%,丙方占20%,丁方占40%,我本人占10%在甲方的名义下。现我觉得甲方不可靠,想要甲方写一份协议或承诺书,同意我所占的股份分红不经过甲方直接从矿直接分给我(其他股东都同意),,不知怎么写有法律效力?我不便留名写协议,如写承诺书更好,不知是否有法律效力?或者有别的解决办法吗?谢谢!
公司的股东撤资这在公司法上是可以的么 ? 我们公司现在的情况是因为运营不好,一直都没怎么的盈利。我是公司的一名小股东,最近想要退股。但是公司账户上没有钱。 公司有将近十万的债务在外面一直没有追回,公司欠了大股东十几万。大股东不允许退股,说要进行清算 如果是这种情况是我应该要怎么处理才能保证我
我公司曾作为债权人,借款X万元给A公司,用作厂房建设。A公司一直未归还。 现与A公司协商后,决定将该笔借款转为A公司的一部分股权,然后我公司当股东,但不参与经营。 想请问: 1、签协议的话,要与某股东签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借款转股权这个事情要在什么协议、与谁签的协议中体现出来呢? 2、借款的
在十年前我们煤矿董事会3名成员利用权力强行收走我们职工的股份,两年前他们以近20亿卖掉了煤矿,请问我们有权追溯我们被强占的利益吗?他们当初的做法合法吗? 当时我本人的股份占总股本的百分之2.5,前段时间,我找了董事长,他答应给一定补偿,但不知补偿多少,我心里没底,请那位律师朋友给予指点。
甲、乙两人注册了一个有限公司,甲是法人,乙是股东。但私下注册公司时甲未出资金,由乙全部注资,而后两人写下了协议,经营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及法律纠纷全部由乙方负责,和甲不发生任何关系。请问这份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原镇办集体企业在1997年转制成为股份合伙制企业,员工们均购买了股权,累计103万元。后来,被另一老板接收收购股权。请问:员工们是按照原来股权数额退股,还是企业的固定资产等债权债务都应由员工享受吗
我与朋友合作一个项目,还没有开始运作,准备2014年3月份开始运营。此项目需要100万元资金,我与朋友每人出资10万元,另外找了一个投资方出资80万,共计100万元。此项目是由我和朋友来运作,投资方只出钱,请问在股权分配方面,股份该如何分配比较合理?分红如何分?
大家好:一朋友公司注册10万,转让40%的股权给我,我接受了。接下来公司进行了变更,朋友说增加到50万,我就给公司16万,公司开具收据! 现在发现这朋友会通过关系把公司增加到50万,实际是空公司留下了一点应收账款! 我可以要求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