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因外出打工,将家里的土地给本村宁外两家无偿耕种,并口头协议当打工返乡时,土地归还我家,后经过二轮承包,经我家同意,分地时,将我家的土地分在他家地里,(二轮承包的土地证没有村里和农经站的章,是当时村干部工作失误,后补在土地本复印件上),如今发给最新的土地本上只有土地数字没有具体范围,而村干部只是口头承认地是我家的,可就是不明确写出我家地的范围,我家需要明确地的位置才能起诉(是这样吗?),而他家明显土地多了,可地就是要不回来,请问怎么办?
我妈土地被征用.土地承包证一直在我大姨手里我大姨就顺理成章的领到我妈土地款.现在我们该怎办能要得回我妈的那一份不.求专业人士指点一下。
您好,早先时候村大队分地,包括我爸在内的有4个兄弟,因为我爸长期在外务工所以地被我大伯拿走了,原先我爸不在意这个给也没拿回来,后来我外公去世了,我大伯不承认那是我家的地,我爸问过村委会,村委会说有他的份,但是地怎么算要兄弟自己分,当时只是按户口分地的,没有确切的归属,我想问下我可以通过法律拿回自己的
个人耕种土地被人盖成房子,没有任何的协议书,只是口头协议,土地让他们使用,二分多地,给了七千元,另外许诺的两万元没有给,现在说什么也不承认了,我们是否可以告他?应该告他什么?可以把地要回来吗?应该怎么要? 他们已经盖了房子,而且已经出售
我房前是大坑我花钱拉土,垫平后,在上面种上树,盖上几间房,养了一千只鸡,我邻居想买过去,我们不卖,后来邻居找到村委会一成员,来我家说,村子要卖地,让我们砍树卖鸡。请问,我们该如何,
老家修电站时为运材料上去,占了包括我家在内的五家土地修了条路,当时协商的是修路的钱电站出,电站建好后路归主人使用,电站不给每家补钱,现在电站修好了,我家在路尽头,最下面一家不允许别人从它那过,说他没用别人的路,但别人要从他那过必须给钱,请问他这种做法合法吗?
政府强拆我家祖屋,在和政府交涉赔偿的过程中我父亲过世,之后政府赔偿一块地和一笔钱给我家,在未与政府签订赔偿协议前,政府要求我家先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得财产(含土地和钱)后如何分配,我家有兄妹四人,其中一兄弟已过世,有一儿子,我当时写协议书内容如下:兄妹三人各占10%,我侄子占10%,我母亲占60%,赔偿财产
去年我家土地的一部分被他人强行卖给矿主,并已造成损失。我就找他理论未果,将他砍成轻微伤。后来我主动到派出所说明伤人动机,派出所与司法局下来调解已平息这场风波。但是现在他要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