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写双方或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若离婚男方父母提供首付证明,首付部分归男方吗?
男方婚前付首付购房,女方在答应男方共同还贷款后加入其名字,婚后女方反悔不愿共同还款,现在结婚一年女方要求离婚并分割房产,请问是否合理,是否有欺诈嫌疑?法院一般如何让判决?
双方签定的协议,对房产分割是否有法律保护?还需要另外做些什么才受法律保护?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房产均属父亲所有,父亲去世了,而母亲健在,是兄、嫂、妹三个做的这个协议,那这个房产协议签订时,需要母亲的签字认可吗?
婚前男方出资按揭贷款买房,房产证上男方名字。婚后在女方的要求下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入其名字,男方父母,夫妻双方四人共住,而现在加入了女方名字之后女方不愿履行共同还款承而且把男方工资卡拿走,现在家里开销和还贷部分都是由男方父母退休工资出,男方要求女方拿出钱来贴补家用遭到拒绝,还威胁说要离婚,现在结婚刚满一
2007年离婚,女,当时离婚只对现住房进行分割,未对旧房进方分割,现拆迁,女方对旧房所有权有份不?旧房原先是男方家7几年建的,8几年结婚后双方有共同扩建过, 房子大部分是男方祖上传的,或者说是他婚前建的,婚后才办的土地使有证,名字是做男方的
你好,我和前妻刚离婚,到民政局离婚时,协议房子归我所有,我补偿20万元给他(房子是夫妻婚后买的,一直一起还贷款,但房产证上是我们两人的名字),请问这20万元我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我和男友婚前共同买房,首付大家都出,他的比例多点,还贷一人一半。当时只写了他的名字,买房前签署协议明确如以后没加我的名字,就退还我的首付和已付月供,还要付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给我。房子买了三年多,已增值三十万,最近我们分手,男友说只还我出的钱,再加上同期银行利息部分,房产增值和我没关系。想问一下,我是
07年买房,总价55万,男方首付25万,贷款30万,我是主贷人,婚前我们共同还款。 产证是我们两个的名字。 装修、买电器我(女方)家拿了8万多,男方家拿了5万。 09年结婚,婚后我为全职太太,男方工资还款,2014年我们要离婚,我可以分到多少份额的房产? (贷款还没有还完,已还1/3左右。一部分我的公积金,一部分商
基本信息: a. 夫妻双方都是中国国籍 b. 2010年,一方持《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另一方持《港澳通行证》留学签注,在香港登记结婚 c. 2013年3月,在中国大陆办理结婚登记 房产:2013年7月在大陆购入房屋。夫妻通过积蓄和借款方式,筹措首付一部分。一方父亲给付首付另一部分,款项是直接打给开发商的,并未向
夫妻离婚后因为房子出售后其中一方没地方住了,所以想要房子,有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来,那么要钱的一方能不能有个有法律效应的办法来制约一下,让要房子一方有个期限将钱份期付给对方,如果在期限内发生意外或赖着不给,期限到了可以用房子作抵押给要钱一方一个保障。
我先说明一情况,有点复杂: 父亲兄弟四人,排行老二。老大没成家(鳏夫),老四去逝15年了(去逝时奶奶还健在,8年后奶奶去逝)。老四去逝时没成家,但留下房产一份。加上奶奶自身房子共两份住宅。 现在问题是:余下的三个兄弟分来割这两份(老四遗留的和奶奶的)住宅。经村委调解,并盖有村委公章和调解人及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