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农民工 在一建筑工地承包水电安装做工 由于发包方没按协议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亏损严重 无力支付剩余工资 现工人讨要工资 请问发包方和承包方(项目部)有责任支付剩余民工工资吗 发包方要求把剩余工作做完 但由于长时间没发工资 现没人干活 要求支付以前所欠工资 我们都是外地的 现在耗在这也耗不起 马上就连吃饭的
被拖欠的是我的父亲,现在已经过世了,书面上的证据已经没了。当初一起干活的人还有。可是拖欠工资的老板一拖再拖,如果能拿到钱应该怎么计算算。是
我们2011年在江油所做的工程款共计79.4万,老板只付70万零5000,剩余拒绝支付,他的理由是浪费材料造成损失拒不支付。我们该找哪个部门。 总账算了没欠条,总账有争议,他要在工资里面扣除多用的材料款,有个协议,双方只是一种约束,但他的协议上面所说的原材料浪费的和以及不能使用的来扣款,但是我们原材料没有浪费也没有
拖欠70个民工工资6个月!!!!!!!!!!!!!!!!!!!!!!!!!!!!!!!!!!!!!!
拖欠70个民工工资6个月,拍卖厂房先支付抵押贷款,还是先支付工资?希望律师能告诉我们一个准确的答案?我们会感谢您的
建筑工地包工头拖欠民工工资一年(去年的工资)之久,多次找包工头要工资就是不给;包工头本来已经在公司把工资是领取完了的,但是领取了之后并没有发放给民工。这种情况多次要不给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他需要会不会判刑什么的?如果判刑了这个钱他还需要给吗?(之前也找到劳动局这些部门,都相互推卸事情;叫去找
您好我咨询一下,我是个架子工,因老板把公资给了一半还差一万告诉我暂时没有等钱下来会把钱直接给我们代班的工头,现在公头联系不上如果老版把钱给了他。他把工资拿走不给我,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