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故意伤害自诉案件,由于刑事案件不赔偿伤残赔偿金,故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并且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书面询问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时,明确表示不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等损失,但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又明确示明,自诉案件即便放弃刑事部分,只另案起诉民事部分,法院也不会支持残疾赔偿金的,而后,我又撤回了民事诉讼,另案提起了自诉案件,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法官又告知我,已经书面放弃了刑事指控,不能再提起刑事诉讼,请问法官的答复是否合法?如果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上诉的话有无赢的可能?
被人以侮辱罪刑事自诉到法院,法院受理后被告也答辩了,但是答辩后法院又把这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而刑法对自诉案件的的规定是这样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
与人打架,动刀,对方鉴定是轻伤害。这样的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吗?如果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已经赔偿完对方的经济损失,对方也不告我们了!派出所还有权利起诉我们吗?我们还用再付刑事责任吗?
甲乙双方因担保纠纷引起口角,后来乙先动手打甲,双方发生互殴,乙将甲中指咬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甲将乙门牙打掉。后甲将乙以伤害罪自诉到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乙赔偿甲6千元人民币,甲不再追究乙刑事责任。调解生效后,乙又以甲打掉其门牙为由,向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赔偿其医药费2千元人民币,请问轻微伤
求问:刑事自诉案件,我是被告,原告司法鉴定结论为被告人面部软组织顿挫伤,皮肤擦伤属轻微伤。原告人提出身体不适一直不到庭。被告人在法院要求下签写保证书,在开庭前不得离开本市,随传随到,并冻结银行账户。求问:在此情况下被告人想去外地打工是否可以?通过何种方式可以申请尽快结案?本人QQ:553148447 急问!谢谢
我的家人在外地工地与工友发生(系同村街坊)纠纷,系饮酒后的工友先动的手,被砖头砸在额头上造成额骨粉碎性骨折,伤口长7公分,另有一两公分的伤口较深,一个1-2公分的碎骨留在脑组织至今未取出,是不是已经构成轻伤?当时没有报案,回到老家欲通过村委会调解,最后该当事人只给了我家人2000块医药费,其他的误工费营养费
请教轻伤害案件在检察院和解不起诉后,受害人反悔还能去法院自诉追究被告的刑事民事责任么,法院会不会受理再去追究刑事责任。 不起诉后多少年内可以去法院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