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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伤害自诉案件的受理

伤害自诉案件的受理 一起故意伤害自诉案件,由于刑事案件不赔偿伤残赔偿金,故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并且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书面询问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时,明确表示不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等损失,但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又明确示明,自诉案件即便放弃刑事部分,只另案起诉民事部分,法院也不会支持残疾赔偿金的,而后,我又撤回了民事诉讼,另案提起了自诉案件,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法官又告知我,已经书面放弃了刑事指控,不能再提起刑事诉讼,请问法官的答复是否合法?如果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上诉的话有无赢的可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iyilu……(甘肃-张掖)
提问时间:2014-01-02 12:1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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