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北海市公安局民警对山西省大同市公路局王英兰正处级纪检委副书记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钱贱财走露风声
举报北海市公安局民警对山西省大同市公路局王英兰正处级纪检委副书记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钱贱财走露风声,让王在十2月2十4日上午逃之妖妖,今日王还在北海消遥法外,还说公安法院丝毫无用。请问这个号码是走形势还是为民除害?
A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让B买了他1万元产品,结果就给了B价值 9000元的货,属于诈骗吗?
如果只给B价值100元的货呢? 假如1万元只付了10元的货呢?
我们于2007年12月12日就“蒋国庆、明艳职务侵占案”向北碚区公安分局报案后,由经侦支队展开调查,至2008年9月25日,在我们的再三催促下才勉强以“蒋国庆挪用公司货款10万元”立案,对蒋国庆进行网上追逃,同时任由另一嫌疑人明艳(北碚区检察院职工家属)逍遥法外,并对二人私收公司现金的行为视而不见。 嫌疑人蒋国庆在
也不是说不已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从中赚取差价,算是诈骗吗? 比如一个人以10万的价格从A公司拿到B省代理权,又冒充是是A公司总经理,以15万的价格将B省代理卖给C,货他也发了,这样算是诈骗吗? 比如一个人以10万的价格从A公司拿到B省代理权,又冒充是是A公司总经理,以15万的价格将B省代理卖给我,
我曾偶然认识一个女子,她编造一些可怜的身世博取我的同情,之后开始陆续向我借钱,因数额不大,且前几次借钱都按时如数归还,所以都不打借条收条。她是从事家政劳务的,我去过几次她工作的地方,我渐渐相信她是个老实本份的人。去年她又编了更大的谎言,说她因母亲做心脏搭桥术借了大量高利贷,可手术失败人又死了,放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