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不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是否可以送给别人领养?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男方有举行结婚仪式的老婆,2000年举行的仪式,两个孩子,后又与我领结婚证,生一子,现在举行结婚仪式的老婆要把我孩子领家里养,我坚决不同意,而我又没有能力养孩子,男方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我可以申请别人领养吗?需要哪些手续?
因为感情不和,孩子有的时候已经有想离婚,不要要孩子,但是后来女方非要把孩子生下来,现在孩子4个月了,要离婚是否只给抚养费就可以了?
我父母的组合是一份荒谬存在。 请问孩子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令父母离婚? 若情况有分多种那也请分别赐教,谢谢.
我前夫单位的公房,离婚后一直由女方带孩子居住,前夫是否可以分得安置补偿款
80年我与前夫结婚,住在他单位分的一间20多平的公房,(没有厨房,卫生间也是公共的,集体宿舍的那种)后来有了孩子都住在这。83年前夫调到外省的单位,因为夫妻两人同去单位分了85平,两室一厅的房子。(后来买了产权,其中有我24年的工龄,市房产局档案记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我前夫不认账。) 90年我与他协议离婚,
离婚不到半年,女方就让孩子叫现在的男人爸爸,是否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500元,可是不到半年女方就让孩子叫现在的男人爸爸,男方是否拒绝支付抚养费,或者采取其他手段
孩子出生落在女方农村户口,是否可以转入在异地的男方居民户口?
女方是安徽农村户口,男方是江苏沭阳居民户口,结婚后均未迁移,孩子出生时落户女方,以后能否把女方及孩子迁入男方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