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双方都不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是否可以送给别人领养?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离婚双方都不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是否可以送给别人领养?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男方有举行结婚仪式的老婆,2000年举行的仪式,两个孩子,后又与我领结婚证,生一子,现在举行结婚仪式的老婆要把我孩子领家里养,我坚决不同意,而我又没有能力养孩子,男方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我可以申请别人领养吗?需要哪些手续?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2345……(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6-25 19: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