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西玉林市的市民,我要向您反映一件案情,希望您能给予我帮助,谢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前两个星期这样,我们村里的几个男青年在玉林市大牛窝这个地方一家狗肉滩吃消夜.消夜吃完给钱的时候老板说钱给少了几块,有个青年站起来的时候碰倒了桌子,老板叫他赔钱他不赔,争吵中,老板这边的人先动手打伤了这个青年.打斗中,村
我是一名待岗职工 ,兄妹多、父母又无工作。早当家的我虽想靠自己辛勤劳动来摆脱生活的困境,却因2007年买了息县运管所执法人员陈东旭所卖公交车而陷入更深的困苦之中.......... 2007年11月通过亲朋资助和借贷与人合伙买了一辆息县
我单位(事业单位)一名职工,因贪污1.4万元人民币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该同志工作一贯表现很好,因患肾萎缩,经济紧张,在单位帐目上报销了不应该报销的单据,因此被县人民法院认定犯贪污罪。该同志因病住院,已半年没上班,从人道上讲,单位不想与期解除劳动关系,若不解除,依据是什么?请给予答复
妻子和一男人发生关系,得之后气急败坏的我把那男人打了,经医生诊断,属于轻伤,鼻梁骨骨折。经人调解说是私了,但他们要求索赔太多,我不甘心,所以他们要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保护自己,我会不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