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本人与王某夫妇(以下简称欠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借给王某夫妇人民币500万元。随着经济形势的走低,欠款人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归还债务。为此,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一审、终审均判决王某夫妇败诉,要求其偿还债务,但王某夫妇以执行不能为由拒绝偿还。 今年,经过我的调查取证,发现王某夫妇2008年全资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王氏公司),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法院随即冻结了王氏公司应收某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的应收账款500万元。 随后,王氏公司及地产公司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认为王氏公司不应为其股东承担债务,但我有足够证据可以证明王氏公司与王某夫妇存在人格混同,请问: 1、法院是否有权冻结王氏公司资产特别是应收账款? 2、王氏公司是否应承担王某夫妇的债务? 3、如果上述问题答案均为否定,则我是否可以主张王某夫妇对王氏公司的股权,具体该如何执行?
新公司使用原公司线路经营权,客户资源,承担部分债权债务,拖欠工资部分是否应该承担?
公司老总与合伙人年前因故潜逃,新公司使用原工资线路经营权,客户资源,原公司无形资产,承诺解决员工工资,但年后反悔,该如何追讨原公司拖欠的工资?
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变更,其他证件未变更,公司在企业法人变更之后所产生的债务是否需要原企业法人承担?
公司原来的企业法人做了变更,已经变更了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尚未变更;现在公司产生新的债务,是否与变更前的企业法人有关系?
丈夫为公司法人,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无明显划分,现重病卧床,无法处理公司债务,妻子及其子女是否承担偿还责任。可否通过立平安纸(遗嘱)划分权利义务界限,委托其他人处理公司债务,未能处理的情况下申请破产保护?
虚假垫资的第三人是否需要为以公司名义的担保的股东的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在08年设立时,有两个股东,由第三人虚假垫资设立,后其中一个股东甲于11年将自己所持公司的所有股权转让给了股东乙。12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43万,并以A公司做担保,加盖了公司公章及其个人私章,现在无力偿还,丙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请问这样的担保是否有效?现在丙追加虚假垫资的第三人为被告,请问虚假垫资的
哥哥公司让我做了法人代表,现在他因欠别人钱跑了(也欠了我和我父母的),公司欠了工人工资和运费,还有些税款,我没有出资也没管理公司更没从里拿过一分钱,我要承担债务吗,还是申请破产比较好,哭死我了,也不敢告诉父母怕他们担心
公司刚成立不久,没有营利,但债务有,股东想转让股权,原股东要承担债务?
公司刚成立不久,没有营利,但有10多万的债务,我是公司最小的股东,现在我想要平价转让,请问公司的债务我要承担?要怎么样才可以不用承担?转让时我需要交税?
我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10%股东。现在公司欠下债务。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现在欠下债务,我是10%的股东。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偿还公司的债务吗?
我是一公司名义股东,出资10万占股份10%,如果将来公司贷款100万元,到后期无力偿还,做为股东是否要承担10%贷款债务。如果内部协议说明该贷款款项无需股东承担或者之类的,就可以避免承担责任。
前期我接手了一家公司,但是该公司先前因为欠债我不知道,被债主告上了法院,后来原法人将该公司的股权和法人都转给了我,现在我对这样的起诉需要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