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算违纪吗?该如何处分?哪个部门受理?
刑警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做了《规定》规定的“不得”做的事情,没有做《规定》规定的“必须”做的事情,算违纪吗?公安局哪个部门负责管理这类事情?该刑警须受到何种处分?
我想知道,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后果是什么样子。如果不强制传唤,是否后果没有那么严重?
我想咨询一下,对方喝酒喝多了,推打我因我带有小孩,我完全顾及小孩,没有打他,过后他无故受伤,事后半月他报案说我故意伤害。公安机关传唤我,让我配合调查我就去了。现在公安机关扣留我二十四小时后,也不让我走也不提供证人及证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公安机关在实用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遇到了哪些问题?
主要是基层单位在应用中,有哪些问题不好把握?有哪些程序在执行时遇到的困难最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立案这节中176条最后复核不予立案制定上我认为不完备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立案这节中176条最后复核不予立案制定上我认为不完备。听听专业人事点评解迷精 如不撤销怎么解释
派出所对我违法使用警具(手铐)两次,我该怎么办? 派出所违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规定》第46条 事情发生在延吉市进学街派出所,我找延吉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副书记给我的答复:你这个事情吧,我们调查过了,是属实的,但是你又何必呢?给个面子吧,这个事情就过去了。啊听话,回去吧。再到延边州公安局纪委,周主任
在一起故意破坏财物案的侦察中,刑警向被害人泄漏案情;侦查后,向检察院隐匿证据。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07年修正版)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第一百八十九条“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
刑警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算违纪吗?该如何处分?
刑警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做了《规定》规定的“不得”做的事情,没有做《规定》规定的“必须”做的事情,算违纪吗?公安局哪个部门负责管理这类事情?该刑警须受到何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