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国安
刑警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怎么办?
刑警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怎么办? 在一起故意破坏财物案的侦察中,刑警向被害人泄漏案情;侦查后,向检察院隐匿证据。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07年修正版)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第一百八十九条“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他是违反规定的。
判决已经生效并执行了,被告被放出来后,家里人才知道有这回事。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依照什么规定来处罚这位刑警。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10_as……(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3-12-27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