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北关派出所要求有房产证还不行,落户必须夫妻并户才能落,这有什么法律依据?
淄川北关派出所要求有房产证还不行,落户必须夫妻并户才能落,这有什么法律依据?即是并户,应为男女平等,男方城市户口,为何不能随女方农业户口并往农村?而只能女随男方改为城镇户口?那女方的宅基地,自留地农村权益岂不要被没收?由此衍生出的问题,80——2000因学优而出的大学生,户口具因升学而迁出,那他们的宅基地,自留地等原农业户口权益又有谁来补偿?后期甚者,连工作都没着落,回农回不去,攀工没有辙。这岂不是学优而困,耍猴涮人吗? 在落户问题上,接触到的回答是:接受地接受就行,即当地党委书记同意就行或上边有人下压就行。这真不知道是什么逻辑,这岂不是法对百姓特权对官,皇帝老儿甲天下,法治社会建设就是对百姓念紧箍咒的建设吗? 离异女方超过规定时限未再嫁,要迁回原籍,这合法吗?农村女方嫁出就得户口出去,有什么依据?
必须拿到房产证后派出所才给上户口么?签订的购房合同不行么?是一手房!
必须拿到房产证后派出所才给上户口么?签订的购房合同不行么?是一手房!目前只签订了购房合同,房产证还没拿到! 请问下,那么如果我生小孩的话,没办法落户口,要等到我落下的时候才能给小孩落,那么如果小孩超过1年落户,会有什么处罚吗??是多少钱每年?
夫妻离婚多年房产证没有更名另一方发生债务房产查封怎样要求法院解封
夫妻在婚姻需成期间找两方父母借钱购买了个门面房用于开茶馆,房产证上登记为女方名字,后因夫妻关系不合,两人协议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房产属两人共同财产,小孩两人共同抚养,在房产没有卖出期间有男方负责管理经营。房产卖出后需偿还各自父母借款,后因小孩上大学前妻提出房产归我所有。小孩生活费学费她不管,后我有出
李先生家住某花园小区,他家的灯泡和水管坏了都是小区物业管理处派人维修,并且使用的也是该物业管理处的替换物件。可每次维修后没几天就又坏了,再通知物业来维修,维修人员再次更换的替换物件,如此反复好几次,请问李先生有没有向物业管理处要求赔偿的权利?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和丈夫结婚两年,现在住的房子是他们单位的集资房,暂时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五年以后才能有,现在我们协商想把这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产权,咨询过公证处说没有两证无法办理公证,购房合同和发票也是单位出具的,暂时没有转成正规商品房合同,如果按婚内协议公证因为涉及到房产也无法做公证,请我想让这件事具
夫妻双方私下约定的房产所有权到法院后能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进行执行吗
夫妻双方私下签定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协议,请问这个协议到法院能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吗?法院能按照签署的协议进行执行吗? 双方签署协议时完全出于自愿,私下签署的协议需要有第三人进行见证吗?
二手房交易完成后才知道卫生间漏水,楼下的要求修 我这个可以让前房东维修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二手房交易完成后还没入住才知道卫生间漏水,楼下的要求修 我这个可以让前房东维修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结婚登记后才能下来房产证,房管部门依据什么法律一定要在房产证上面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吗?
问题和上面的一样,只不过是现在已经结婚,但是房管部门是一定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
单位未缴、拒缴社会保险,终止合同后劳动者如何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2005年8月—2013年8月,已连续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工作8年。单位一直未缴、拒缴社会保险,因近一年长期晚班工作劳累损害(转入白班后),突然发生一次短暂昏晕,被无情打击,寻找各种借口理由不准我上班、并克扣停发我一个月工资,目的是:逼我自动离职,将我净身扫地出门,不给一分钱补偿。几经周折,多方投诉,勉强维持合同
夫妻3年前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女方,但是房子一直没过户,房产证上名字还是男方的名字,现在男方要求得到
夫妻3年前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女方,但是房子一直没过户,房产证上名字还是男方的名字,现在男方要求得到房产,请问这样合法么? 男方现在因有外债,威胁要抵押房产还债,说是房子是共同财产,但是都离婚3年了,男方的这个要求合理么?
我去年到某宾馆工作,老板许诺工作1100+提成+三险,加班、节假日按国家标准执行,我是2012年10.15日上班,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每月休假4天,五一上班工资也没加,按《劳动法》规定,我今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因病治疗期间40%的工资也没发,11月15日(已经正常上班)老板突然要我主动辞职,依据法律规定我是否能提出补偿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