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王臭会户主南四妮夫妇,生有一子四女,早在四十年前他儿子为煤矿工人户口不在本村,其它三个女儿都出嫁其它村里,只有小女王润秀与本户主在一起,二位老人一直与我们生活在一起直到死亡,死亡后有一套房子我们都不清楚认为就是儿子的都一直没因为财产分争,可今年大队土地有人包租可得一分分经济,她儿子与儿媳回到我家以看土地合同为由将合同拿走,她们认为父母留下的所有东西都属与他们儿子的事,土地成包时在95年户口上有他父母与我老婆还有我姑娘的户口都在一起,因为啥她儿子有权分我们的土地。
上法庭要回我们本得的与土地成包权怎样起诉有多大把握
我父母还健在,上有两个哥哥两姐姐,都已成家。二哥在家,农村户口,两姐姐已出嫁。大哥户口在县城,我的户口已签到城里。由于近年城镇扩张,我家一块荒山开辟出了二十来个门面出来,其中有四个对着路面,已批复,可出售。后面的十几个门面暂时还没批下来。按我们农村的习惯,嫁出去的女儿是不继承家里的任何财产的。二哥在
尊敬的黄律师;我父母已于92年将母亲的土地和其他浮财以分单的形式分给了我.并且我也耕种至今.并且按分单给我的义务履行至今.由于今年政府征用土地并给补偿.两个哥哥以土地是母亲的为由要求将补偿款交由母亲处理.但是分家时他们也分到了应得的财产他们能这样做吗.我母亲有权利将分单废除吗.这分单可是有父母兄弟的签字并且
我父亲死了13年,当时我和我弟弟都没有成年。现在我爷爷那边的土地被国家征拨,第一次得土地款的时候大家签得有协议,说以后土地征拨的钱由我姑妈,还有我叔叔和我家弟弟平分,签协议的时候由于我姑妈没有在场,她也不认识字,就由她女儿和丈夫带签的。不知道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还有就是,如果没有效,我和我弟弟是否可以
我今年51岁,住在郊区,要动迁了,亲属们要来分,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爷爷奶奶去世前由我和父母赡养,后来爷爷奶奶去世了,他们的土地就由我和父母耕种,前几年,我父母也去世了,父母一直由我赡养,他们土地就一直是我在耕种,现在要动迁了,我爷爷奶奶和父母都已去世,我有三个叔叔要来分我爷爷奶奶留下的土地的拆迁
我父亲有兄弟四人,我大伯的土地在承包土的是时候已经分有土地,我最小的叔在承包土地的时候没有上户口没有分得土地,但是也分得一个人口的土地,现在我爷爷奶奶留有部分的养老地,现在被大伯一个人占有,爷爷奶奶有一间瓦房被分为四分,一份被平为350元钱,但是现在占有房产的两位叔还没有给钱。 我想问的问题是我
我们村里的土地2009年被征收了一部分,在这之前爷爷奶奶已经去世,爷爷奶奶名下有三个子女,大伯(抱养的),姑姑和我的父亲,爷爷奶奶一直与我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衣食起居都由我的父母照顾,姑姑过节时来看一下,大伯从我记事起就与爷爷来往不多,以前过年来看看,之后闹了些矛盾就在没来,2006年爷爷因为年龄大了,得了半
土地流转拆迁房屋,城镇子女继承农村父母房屋财产待遇与本地居民标准是否同等
子女户口属于集体户口,未享受国家待遇,当地老百姓拆迁每人35平米商品房,我一家三口能不能分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