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财产与土地继承
财产与土地继承 问 题: 王臭会户主南四妮夫妇,生有一子四女,早在四十年前他儿子为煤矿工人户口不在本村,其它三个女儿都出嫁其它村里,只有小女王润秀与本户主在一起,二位老人一直与我们生活在一起直到死亡,死亡后有一套房子我们都不清楚认为就是儿子的都一直没因为财产分争,可今年大队土地有人包租可得一分分经济,她儿子与儿媳回到我家以看土地合同为由将合同拿走,她们认为父母留下的所有东西都属与他们儿子的事,土地成包时在95年户口上有他父母与我老婆还有我姑娘的户口都在一起,因为啥她儿子有权分我们的土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zhbbb(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3-12-23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