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搅拌车到达工地后,司机接受施工方指挥退车,在第一次后退时由于土太虚退不了,司机只好前进一点,再加大油门后退,但由于无法看到后面,导致搅拌车卸料斗碰到引槽,引槽再碰到建筑工人,使他掉进那个深约7米且无任何防护措施的井桩。事后及时送院救治并报交警处理。此后5个月,约7万块的医药费由我方支付,约1.8万块的生活费由用工单位支付,在第一个月约6000元的护理费至今未付。由于搅拌车买了保险,也为了伤者多得点赔偿,所以在交警时我方主动认了全责;当然我们也知道这工人肯定属于工伤,虽然用工单位没有买保险。现面临要出院了,根据医院诊断证明,保险公司给出了九级伤残赔偿;在三方协商后续赔偿问题时,用工单位竟然说是由于我的搅拌车碰到的,在住院期间的生活费、护理费要由我方承担,并索要住院发票原件,真是岂有此理!!!请问有哪位高明的律师能帮我指点迷津??
我的同事是自由职业者,在乘坐某公司的车为该公司进行设备维修工作的同时也完成了自己的其他工作,在返回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司机没有受伤,我的同事受伤不能行动,当时司机和我的同事均为报案,我的同事电话叫来自己的朋友将其送到医院。现在由于腰椎骨折,胳膊骨折在医院进行了手术,已经花费近8万元。车辆所属公司目
交通事故认定我方在事故中负30%的责任,按照交警的话交了3万多的医药费才取出了汽车,我交了全险,可保险公司说只报30%的医药费,也就是说只报几千块钱给我。当时被撞方和保险公司达成协定被撞方得到了10万元的赔偿,而那10万元已被转移。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向谁要那剩下的70%的医药费,是向交警,保险公司,还是
本人摩托车和对方发生碰撞 对方负全部责任,本人所开滴丙类药品是不属于医药报销范围的。问下这些丙类药品是不是也是对方给你报销滴
交通事故中,我负次要责任,请问伤者的昂贵医药费必须我垫付吗?
11月2号中午,我的小轿车与摩托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摩托车主伤重入院进行了开颅手术,我先后垫付了30000万元医疗费,目前伤者仍然昏迷未醒,现在事故认定书已经下来,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对方家里很穷,也已垫了几万元,现在他们无法垫付巨额医疗费,我也没钱了,请问后期的医疗费由谁垫付?伤者家属总是打电话向
交通事故中驾车者负全责,对方受害方上诉法院评残判并由法院判决赔款,对其中的医药费有异议:主要是受害方仅向法院提供了医药费发票复印件,并称原件已经用于医保报销、和人身保险理赔。 就此请教三个问题:1、赔偿方是否有权要求出示医药费原件核实后再赔偿?2、法院仅据医药费复印件认定赔偿金额是否不当?3、受害
您好:我与2010.7.20日发生交通事故,现在已确定为工伤。伤残鉴定为拾级,现在交通事故准备打官司解决。请问我的工伤怎么解决?能够双赔吗?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能够重复工伤赔偿吗?谢谢您的回答。
我于2010年三月因工伤(粗龙骨粉碎性骨折)住院四十八天,2011年的2月24日拆钢板住院十九天,医院已经证明,社保已赔付了住院的医疗费和九级伤残补贴,而单位以不到残疾级别,拒付治疗期间护理和生活费。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