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时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生活费该谁付?

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时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生活费该谁付? 我的搅拌车到达工地后,司机接受施工方指挥退车,在第一次后退时由于土太虚退不了,司机只好前进一点,再加大油门后退,但由于无法看到后面,导致搅拌车卸料斗碰到引槽,引槽再碰到建筑工人,使他掉进那个深约7米且无任何防护措施的井桩。事后及时送院救治并报交警处理。此后5个月,约7万块的医药费由我方支付,约1.8万块的生活费由用工单位支付,在第一个月约6000元的护理费至今未付。由于搅拌车买了保险,也为了伤者多得点赔偿,所以在交警时我方主动认了全责;当然我们也知道这工人肯定属于工伤,虽然用工单位没有买保险。现面临要出院了,根据医院诊断证明,保险公司给出了九级伤残赔偿;在三方协商后续赔偿问题时,用工单位竟然说是由于我的搅拌车碰到的,在住院期间的生活费、护理费要由我方承担,并索要住院发票原件,真是岂有此理!!!请问有哪位高明的律师能帮我指点迷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8245……(广东)
提问时间:2013-12-21 20:3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