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一中国工厂打工,时任车间主任。月工资6000元。工资按月支付。因效益不好答应年底给算。期间一工人工伤入院救治17天死亡。年底结算工资时扣我工资17000元。当时劳务合同与工厂并没有规章制度规定我所应付的责任。我想咨询律师扣我工资对不对、应该扣多少、我应该怎么办、谢谢你们的帮助
因几年前与对方有业务来往,有大概40万的货款没有回收,大概3年前,对方因管理不善,关了厂门逃到外面,厂子也给了银行。现在他又回来了,并且承包了工程,听说做得不错,问还能不能追回货款/
08年做的工程,签订合同用新楼房冲抵工程款,结果楼盘开发商更换,我们当初定好的楼房被卖出去了,去售楼处找过多次无果,有合同在手能起诉吗
朋友借了钱,半年未归还,协商无果。当时没打借条,只有短信作为凭据。是否能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他偿还?如果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他偿还,费用方面应该由他承担还是由我承担?如何计算?
我是08年十月老板没钱开给我工资给我打了一张一万元的欠条,后来经了桥头法院调节双方同意给我四千元,说明还钱的日期是09年7月1日,可是他还是没给,后来我去问法院说是送到翁旗执行庭去了是张国良法官执行。可是我等了好长时间还是没消息。我去问了张法官,他说找不到人的。当时我就问我说我能给你提供线索的。张法官说不
债务追讨已进入阶段,被执行方收入8万/年,被执行方有一个女儿,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方每月必需生活费用达到5600元,是合理的,只愿意执行1000元/月,执行法官明显的袒护被执行方。 是不是要达到执行6个月无任何结果,才能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我现在已执行4个月了,谢谢回复!
债务追讨已进入阶段,被执行方收入8万/年,被执行方有一个女儿,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方每月必需生活费用达到5600元,是合理的,只愿意执行1000元/月,执行法官明显的袒护被执行方。 我投诉到执行庭庭长,可执行庭庭长给我的答复与执行法官意见一致,认为执行1000元/月是合理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已执行4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