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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已进入阶段,被执行方收入8万/年,被执行方有一个女儿,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方每月必需生活费用达到5600元,是合理的,只愿意执行1000元/月,执行法官明显的袒护被执行方。
    我投诉到执行庭庭长,可执行庭庭长给我的答复与执行法官意见一致,认为执行1000元/月是合理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已执行4个月了,谢谢回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xiao……(上海)
提问时间:2013-12-18 17:0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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