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征收条例当中 有这样一句话“营业执照载明的营业场所以外的其他非住宅房屋” 请问意思是: 非营业的非住宅么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5条怎么理解?条例实行前取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沿用原有规定办理,政府部门不得责令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最后一句话,是沿用原有规定的同时,任何原因都不可以判决强制拆迁吗?
问下我们这边建工业园区.我家有一块1亩多的地 周围都被征收了.但是我家由于地里的杨梅政府只给100元一颗 没谈拢.现在周围的地都卖了.说不给我们留路.把我家的地围住威胁我们.请问我们有权利要求留一条路吗?
《劳动法》在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您好,我祖籍本是湖北十堰的,1991年搬迁至湖北咸宁的一个村里面。现在在这个村里面有自己的房子,土地 ,全家人的户口也是这里的。现在这边开始征收,关于这个村里面的公共面积,是把他全部公共面积征收的钱拿来平均按村里的人口进行分,这个时候村里的人说没有我们家的份额。我们来这里几十年,每次村里不光是修路还是出
你好,请教你一个问题。我们村的土地今年被征收了,补偿金是按土地的面积来划分的。村里最后一次分田地是在2008年,因为我01年上大学户口转到学校去了,07年转回去的,08年分田地我不在家,村里的领导没有通知我回去分田地。后来我找他们他们说下次分田地再分给我,因为我在外打工也就没进一步争取了。现在新一轮的土地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