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家里的老房子,都已经住了我们祖孙三代60多年了,今年打算把房子改造成新房。在土改时期,当时李某家里的房子被村里征用作为公家食堂了,然后村里面就以村部名义给我们家建了一间房子,作为赔偿给李某家当住房。在没有建房子之前的地皮是欧某家的,他家有1953年土地证。现在李某家准备危房改造新房的时候,欧某家就一直过来闹事,不让改造。在2003年,政府已经下达了判决书,所有的使用权都是李某家的,对方无权干涉,如有不服,可以上诉,但欧某家就是不去上诉的。目前李某家里只要一动工,欧某家就过来闹事的,这个事情政府也介入了,于2013年11月20日,在镇政府调解室双方做了协调,政府最后做出决定:给予欧某家十五日时间内去上诉。 从李某家第一次动工到现在已经近三个月了,可是政府却一直不下达强制执行令的,政府一直声称对方还在找途径去上诉这个事情的,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请问这个是否是政府的不作为呢?
自己经营的店铺隔壁是两个门面的补胎店,右手边直走一百五十米左右是红绿灯,在补胎店往前走5到6米有一个叉路口。补胎店老板经常让补胎的车停放在我的店门口,遮住店铺招牌和严重妨碍进入店铺购物的消费者。补胎店铺外面经常拜访补胎的雪糕筒和千斤顶,另原本不宽的行人道更大拥挤不堪。多次向城管部门投诉,得知的反馈为两
举个例子,花100万购得房产,其中50万(一半)属于不当得利,如今房产自然增值为400万。此后当事人被起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我有如下问题: 1. 需要返还50万不当得利,还是必须返还一定比例(一半)增值部分200万? 2. 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孳息。(希望有个明确的法律界定条文) 3. 有没有被判返还200万的案例?(我
我在拍拍卖了一件东西,价值550,按规定需要缴纳60元手续费,我交了钱后说应该交60.3,没按规定交就冻结了我610元,要想解冻就需要再交300.3元,请问这是诈骗吗?
房屋正处于按揭中,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是以A和B两人的名义按揭,现需去掉B的名字,不涉及经济赔偿、房屋分割等问题,只需法院判定房屋归A所有,让房管局执行即可,向法院申请确权诉讼,这是否属于财产案件?又如何缴纳诉讼费?
我老家今年开发了就是农转非,而老公的户口没有迁过来,所以只有我和小孩的赔偿。安置房有60个平米,可是要过几年才能修好搬进去的。如果现在或者是安置房下来后,我和老公离婚,那么安置房有他的一份吗?开发赔偿的钱是不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我与女17周岁.去她家玩.晚上没有走。晚上就是抱着她。在她没有反抗的情况下用手触摸它的下体。后来反抗就停下。这样是否属于强奸未遂.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名字写我和男友的名字,结婚后,女方在做一部分承担,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跟男友看中一套85万的房子,男友父母出资24万付首付,房子登记我和男友的名字,结婚后女方再利用一次提前还款的机会,付出20万,那这套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房贷后期还剩的四十多万,不论是否双方共同还款,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吗?如果这20万没有全部出在房子上,双方父母协商好,10万给男方父母作为手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