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块山林,1953年土改时是分给叶观英的,且有土地证。当时叶观英是在老屋队(老屋村民小组)的。她丈夫林启有1953年5月去世后,她(叶观英)于1955年前(农业合作化前)改嫁给高坑队(高坑村民小组)的林佛英,且四固定时她也在高坑队。现在这块山林的权属是哪个队?
我家有山林纠纷乡政府包比对方,说什么乡政府只有调解权力,没有裁决的权力,我有当时分山的证人,和村里的底稿,县里的档案都证明是我家的。可是乡里来了几次都没有说法。敷衍了事,上方到县政府里也没有用,十多年了,拔了我家种下去的竹子。我这种事情应该怎么解决
您好!我想询问一下由于山林改革了一些耕地与别人林坡交界,为了不影向耕地的正常耕作,必然要进行地边杂草清理工作,请问有没有俱体的清理宽度限制,恳请回复。
我岳父在80年代承包村民小组荒山造林,合同约定期限40年,因98年雪灾造成林地外松倒折腐烂,经林业部门审批间伐。然而在砍伐时遭到村民小组阻扰,引起民事诉讼,在广德县法院一审判决:原合同有效,在林地修路以便于运输属正当行为,被告(村民小组)赔偿因阻扰砍伐导致林木腐烂造成的损失2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现村民小组
浏阳市文市镇永丰村古皮组刘家礼和杜昌义因山林的界线发生纠纷。村委会出面调解。原组长杨庆新把山林界线图丢失。村委通过访问原组长和附近村民都知道是以路为界。刘要侵占路以上一块。刘霸道富有,杜弱小贫困。村委说没法解决。镇综治办与刘较熟。杜请求上一级法律帮助?谢谢!
我老家有三四百亩山场、水库,前几年有人承包,签订五十年合约,没有经过群众和群众代表签字,当时只有队长和村长签字,现在原承包商以高价转让别人 我想咨询一下:1.签订五十年合约合不合法; 2.没有全体村民签字合同生不生效; 3.转让合不合理; 4.群众要收回山林可不可
您们好:我家有块林地大约500平米是83年发的林权证(现在林权证还在,东南西北边界说明都很清楚),我外公的养子(舅舅)认为这块地里面靠北边约50平米是他家的,以前因为亲戚的关系给他种菜后来他还种了几棵松树在这片地里.而现在他的说法是村政府在86年划分给他的(但他无法出示任何有关的书面证据).就此事一直断断续续争了
关于山林山界纠纷的问题,本人不服当地乡政府对山林山界的栽定,如果要打“官司”,能否请到这方面专长的律师,如果请了律师,所请律师是否有权利去实地核实山界和实地取证?
因电信建发射塔征用山头,而对方是管理区干部,她私自将山给了电信,并旦已刨坑了,现我同她及管理区商讨,并提供当时生产队分山的老人作证,但他们话只可参考,不可做证,我于十几二十年之前有勾过松脂,并在2007年界线纠纷后并在山上种了胶树作为界线,而当事人是知道但几年了都无出声;现在才讲我偷偷种,现管理区要硬判
尊敬的律师: 2010年3月22日,我村几户村民联合砍伐我们几户人的茶山,从而产生山林纠纷,我们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并提出处理要求,4月15、23日我们向当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了山林纠纷调解处理申请书,但镇人民政府以进行林改工作忙为由,至今没正式受理和处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急盼您的指点!荔浦:小莫
生产队有公山一块,1980年8月甲有该公山承包管理使用证一张,编号456,签发证的人是该村原村干部,现已去世。同年甲将该山授权给乙管理使用至今。现该生产队出示了一张1980年9月由另一人签发的该公山承包管理使用证,编号489,该证填写的是该山管理使用权仍属生产队,不承认该山曾经承包给甲。现该山的管理使用权应依据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