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打算买房子,想签一份协议。内容主要是:1.房屋产权无条件归我终身所有,就算离婚,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而分割。2.所有供房贷款夫妻无条件的共同承担。问题是:房子还没买,事先签好的协议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吗?需要找公证处吗?按我的想法怎么起拟一份更好的协议??
我于2000年购买一套房屋,2001年房产公司给我办理了房产证,当时购买的是商品房,合同也是商品房购买合同,当时还办理了贷款手续,今年我想拿房子抵押贷款,并到房管局更换了新版的房产证,但银行说我的是小产权房,不发放贷款,请问我应该找谁处理这个问题,我的房屋性质到底是什么?如果想变更为商品房,我应该怎么找水处
我于92年3月与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房款计算折合我本人28年工龄等单位针对职工个人条件 92年10月结婚 96年付房款为购房合同除折算工龄等优惠房款 并领得房产证 请问我现在要离婚房产算婚前财产吗?如不算婚前房产我个人所占比例是否应该多些?
2006年,我姐夫他位单位建房,由于当时他们家不要,我就占用了他的指标订了一套房,交了3万元钱,但与姐夫公司签合同的是姐夫的名字,当然,收条和合同现在都在我手上。2009年,由于他们感情不合,他们离婚了,在离婚协议书上也明确写了这套房的是我出的钱,产权归我,在办理产权他要支持,当然他也按了手印和签了字。现在
09年10月份,我从同事处购买一处房产,经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同意由我购买,并与我签订了购房协议,购房款、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等票据也是我的名字。但最近,我从房管部门查询发现,该处房产在房管部门仍以我同事的名字备案,我该如何把房产落到自己名下。
纠纷双方系母子关系。1993年,儿子退伍后被安排到一家单位上班,当时单位只有全额集资房,儿子就以单位职工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签有内部职工集资建房合同,当时儿子没有钱,就由母亲出钱,由于是母子关系,没有借条。购房收款收据缴款人系儿子,房产证也是儿子的名字。(以上物证均有原件)。该房一直由儿子居住。到2009
纠纷双方系母子关系。1993年,儿子退伍后被安排到一家单位上班,当时单位只有全额集资房,儿子就以单位职工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签有内部职工集资建房合同,当时儿子没有钱,就由母亲出钱,由于是母子关系,没有借条。购房收款收据缴款人系儿子,房产证也是儿子的名字。(以上物证均有原件)。该房一直由儿子居住。到2009
本人欲买二手房屋,但本人户口不在房屋所在承德,所以房屋中介建议我把房屋产权的名字写我女朋友的名字,让她写个证明,证明该房屋归我所有!这样可以吗在?可以的话证明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