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与一家深圳XX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定了合同(该公司武汉分部,说是分公司,但没有正式注册,也无专用章,像办事处性质,我们之间的劳动合同上章是‘深圳XX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最近被他们无理由辞退我,也没给我办理任何社保。我想咨询:1、如果劳动仲裁在,武汉劳动仲裁是否有管辖权;2、劳动仲裁是否要将对方总公司一同申请?(这边基本上没什么资产,都要邮寄回深圳总部报销)3、如果仲裁胜诉,对方不履行或者在深圳法院上诉,我该如何处理?能否把诉讼权留在武汉?
向各位高手求助: 我是一名在沈阳的汽车品牌4S店工作的员工,从08年3月入职以来,公司从未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未曾缴纳保险!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现有6名员工(6个人提出仲裁的理由基本相同)已经委托律师进行了劳动仲裁,但是今日律师来电告知此仲裁提交到劳动局后被做了劳动仲裁失效处理。现在这种情况下,
向各位求助: 我是一名在沈阳的汽车品牌4S店工作的员工,从08年3月入职以来,公司从未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未曾缴纳保险!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现有6名员工(6个人提出仲裁的理由基本相同)已经委托律师进行了劳动仲裁,但是今日律师来电告知此仲裁提交到劳动局后被做了劳动仲裁失效处理。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
打扰了,麻烦您帮帮忙: 事情是这样的:单位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减薪,如果我要和单位协商的话,目前我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反映对待公司,从我知道减薪开始,并没有找领导问个清楚,而是由于种种原因吧忍受到了现在,应该是先和公司协商对吧? 这时候的态度如果很强硬,而且单位不同意的话,我是不是就剩下一条路了呢,申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工作一年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但是分两批为其它同事买社保,签合同。 那么我属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吗?
我们一行几人被公司非法辞退(IT公司),我们去劳动监察支队起诉,除了我工资较高,没有给予赔偿外,其他都赔偿了,于是我去劳动仲裁起诉,现在胜诉可能性很大,下周还有一次开庭,但是据公司方今日在仲裁庭说,要去法院告我,说我当时在被非法辞退的时候格式化电脑内的资料,说破坏了保密协议(网上能找到的普通的保密协议
我方败诉,要去中级法院上诉,是我们原销售经理拿一份提成方案告我们欠他提成费,事实上其后我们出了另一份提成方案,他一直没有反对,但离职后拿前一份提成方案告我们。仲裁时,因超过10天举证期,开庭那天交后一份提成方案时,但遭到对方和仲裁庭拒绝,因此输了,我能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对方当事人隐瞒
去年我与公司签订的入职合同,我于2010年7月20提交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快递至公司),理由是写公司一直没有为我交保险,并向劳动局提交了仲裁申请,当天我也QQ离线文件发送了老板我的工作交接(不知这个可不可以算做交接证据)。 现在,公司不肯发我7月份的工资,说是我没有当面交接工作。 请问我要怎么办(我提交的
我是09.12月与公司签的合同,公司每周-至周六上班,合同上与注明了这一点,公司有考勤的,我有周六的打卡记录,有些同事现在也答应帮我做证,不知,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索赔20个周六的加班工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