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12月退伍的义务兵,按照政策,进藏兵都是在当兵前发放入伍通知书和优待安置证,但是我家里却只是收到一份入伍通知书,今年11月安置办以没有优待安置证而拒发自谋职业费(18000元)也不给安排工作。后找到县武装部查档案,结果我这安置卡一直就在武装部却没发给我,拿到优待安置证后,县安置办又以优待安置证交的太晚,而不属于安置范围,拒发自谋职业费。请问我这里问题该怎么解决,
我当兵回来已经15年了,分到河南潢川交通局航运公司,但是一天班也没上,一分钱也没领,在网上也发了几次上访信,一直也得不到解决,单位一直以安排不了推脱,请问下,像我这种情况改怎么办?
我爷爷奶奶育有三子,我是二儿子的女儿,我父亲于十年前去世。 现浦东一套房要拆迁,产权是我奶奶、大伯、叔叔的。我父亲在92年时将户口从浦东迁至闵行的房子里,我和爷爷的户口也在闵行。 我大伯未婚,但在其工作单位里写明我作为他遗产的第一继承人。 我叔叔最近才找了女朋友,该女有以15-16岁的儿子。 我想问,浦东
我爷爷奶奶育有三子,我是二儿子的女儿,我父亲于十年前去世。 现浦东一套房要拆迁,产权是我奶奶、大伯、叔叔的。我父亲在92年时将户口从浦东迁至闵行的房子里,我和爷爷的户口也在闵行。 我大伯未婚,但在其工作单位里写明我作为他遗产的第一继承人。 我叔叔最近才找了女朋友,该女有以15-16岁的儿子。 我想问,浦东
我于1990年复员到公主岭土地局,当时有民政局的安置手续,且本人档案已由公主岭土地局接收,可到现在该单位仍未安置本人上班,从1990年到现在我曾多次找过该单位负责人与主管的市领导,均无果。同时在这过程中,后到该单位的复员军人也有安置上班的。由于该单位属事业单位,到现在我的个人养老保险与医保及生活费用都无法解
我们这边私房现在要拆迁,现在问题是宅基地持证人是我父亲,认定被安置对象还有母亲,我和妻子还有奶奶。情况是我父母还有我都是居民户口,只有奶奶是农村户口,因为有 奶奶的户口在我们被认定为全农户安置赔偿,现在奶奶其他子女一口咬定如果没有我奶奶的户口在我们将被认定为全居户得到的赔偿会减半,现在奶奶有45平米安
事情是这样的,邻居家家人去世后在他们自己的地上建了坟墓。坟墓建在我家后面的地上,我家后面的那块地属于邻居家。现在的问题是邻居家的墓正对着我家后面的窗户,一开窗就能看到,对我们家生活影响很大,而向乡政府举报,相关人员不愿把事闹大为由推脱了。 关于这件事,我想问的是: 1.农村的土地能私自用来当自家的墓地
我父母在杨梅竹斜街留有一套私人住房,产权人归六个子女所有,现有一个妹妹的户口及家人居住。妹妹是无房户,安置房屋是考虑居住人还是考虑产权人?管腾退的工作的人员说:“私房的房子安置与户口多少无关?”这样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