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与我叔叔在二十多年前还是一起生活的时候,我爸爸已经结婚了,并有一个孩子,我叔叔没成家就跟着我爸爸一起生活,当时山林分划的时候,有我叔叔的名额的,(当时四份,爸,妈,孩子,叔叔)四个名额一起的,但山林证上只有我爸爸的名字,后来我叔叔去了女方家做上门女婿,但户口没有迁走(因为我们是同一个管理区,但隔七八个村子,所以户口没有迁),现在我们家的山林有收成了,他要求要分我们家的山,说他以前有份的,但他做了上门女婿,这样他还有份吗?
另一种情况是他的户口迁走了又还有份吗?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他自己已经另立一个户口本的了,一直也生活在女方!
2组和3组共同拥有一山存在纠纷,早在9几年村里和乡里出面调解未果,去年有开发商来开采石头尖叫半厂,在我们未知情的情况下也就是开发商来的两三个月前村里和乡里部分领导伙同三组出面调解把此山换走,开发商补偿128万给三组,请问二组是不是受欺骗了,还能不能追回自己的损失?
甲村在几十年前把属于本村一片山地无偿让给乙村经营,期间不曾过问。在此期间乙村在这片林地种植了一片松树。现,乙村把这片山地据为己有,因此两村出现了长久的纠纷,一直解决不了。在此情况下,乙村单方面到县里请调解处进行调解,而调解处在没有经过调查的情况下宣布这片山地归乙村所有。甲村知道了这个结果,村名强烈不
我们长期在外打工经常不在家中。二叔就偷偷看把整个家族的的田地,山林,竹林都做在他一人名下,所有收入都一人吞并了!找村委会说没办法,我想请问要如何才能拿回分给我们田地,山林所有权!谢谢~!
本人持有83年的山林权证,四指清晰(四指分别是南指山顶.东指李某.西指山顶.北指孟某).由于83年分山时,没有专业的仪器,都是村干部有眼睛和手所指.事过好几十年,当年分山的村干部已是70..80岁的老人了,无法证明.问题就是,山权证所在的山是以我村的庙为参照,所对的南山.这个南山是“A”山的北坡.荒山协议书所在的地方
本人持有83年的山林权证,四指清晰(四指分别是南指山顶.东指李某.西指山顶.北指孟某).由于83年分山时,没有专业的仪器,都是村干部有眼睛和手所指.事过好几十年,当年分山的村干部已是70..80岁的老人了,无法证明.问题就是,山权证所在的山是以我村的庙为参照,所对的南山.这个南山是“A”山的北坡.荒山协议书所在的地方
2013年农历2月我经乡政府林业站唐站长和大队村长杨宏宇到我郡湾里看过山后,唐站长同意我伐木造林,然后,我才开始砍树整山造林,在农历3月14日,我把树苗全都栽好。但是在3月26日,我便发现栽好的树被本队的杨宏书扯死了100多棵,并在我山中挖了一条新界限,面积0.6亩多(我跟我妻子双方都是残疾人,我是有一条腿是瘸的,
承包合同内30年合同,从1984到2013年年底到期,在这承包期间内,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内村委把我承包范围内的面积20亩转让给别人,本人知道后多次向村委和司法调解部门提出进行解决,仍没得到解决,请教一下,我该怎么做?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爸爸栽培了20多年的杉树,最近砍伐得到了笔收入,山林临界的人来争夺,这块山的界线由于祖辈历史原因有点不清,如果这地的所有权不是我爸爸,那么栽培了20多年的杉树的收入是归谁所有?这20多年来是我爸爸一手栽培和看护的,以前临界的人没提出任何疑异。
我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但在法律上也不算是。因为没有登记。因为男方的不负责任,我便回了娘家,从此一个人,我们那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凡是女孩一担出嫁,不轮有没有迁出户口,田土山林一律收回,归组上所有,或是重新分配,我已回家十年,曾多次要求分给田地,地是分了,但是山林一直不给我,(我们那地处山区,所有的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人。请各位律师帮忙论论理。 他方土地使用权证:南界小路,北界河心。 我方山林使用权证:北起河檐走路,从北至南30米为界。 他方和我方东西界限没有争议。 争议焦点:村委会和他方一致意见是我方的北起河檐走路和他方南界小路是同一条路,请问这合理么?我方认为这两条路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