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省繁峙县繁城镇西义村的村民,我叫王根有,改革开放后,84年到85年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我在田头地畔凭自己一锹一镢起早贪黑辛勤开垦的水稻田,到现在已耕种二十八九年了,是我们家的保命田,这些地有种地邻居们签字的证件作证,也符合《土地法>>第38条的规定。今年县里强征耕地,虽然我们强烈抗议,但县里还是拍卖了我们的耕地,按规定每亩280万,县里每亩只给10万( 其中只给农民9万,村里留1万) 而村里说只给我们3万,说是我们的地没有确权,但我一直不认可。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2条规定种了二十八九年地依法属于早该补发证书的对象。我很苦恼,所以想问一下这种自垦耕地种多少年可以确权。
两个村子对一块的归属权发生的争议. 宋站村有一块地是生产队时开的荒地,归属权在宋站村,但没有证书.一直都是作为宋站村的机动地,由宋站村对外承包.已有50余年.2011年上一户外村的村民承包的10年的合同到期了.2012年起宋站村把地包给了本村村民.但那个村的村民联合他们的村委会以这块地的地界在他们村为由想把地的
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转让集体的山林和耕地,我们村民应该怎么办,因为他们跟乡政府都有关系。我们村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