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家亲戚打伤人后送到医院后没有抢救过来死亡(给了四万抢救金)来受害人家属说,把受害人埋到我家亲戚家的院里刨坑2.受害人家属哭着说,只要给16万就撤诉
如题 要死了 也不想连累亲人 那如果提前转移走自己名下的财产 死者家属就提不了索赔了?? 不到万不得以不会这么做的
警局说这个行为是个人行为,不能国家赔偿,可是杀人的工具是枪,是国家发的,难道国家在这方面没有责任吗?
这里说的杀人,是指杀死了出犯罪分子以外的普通人 如果算犯法,是按照普通的杀人罪判刑,还是根据具体情况减刑 最好能给出法律上的依据
农村两户人自09年8月起,因房子南面通道等问题产生矛盾,争吵过几次,11月,A与B(A、B为夫妻)叫来自卸车两辆,将车上石子倾倒至C家通道上,在倾倒时,C出去制止,C出去时携带锄头,争吵两句后,B回家拿出马刀,随即持马刀砍向C,A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尖刀不为A工作等需要携带)刺向C,C被刺数刀,造成左腹部系两处宽5,5.2厘
抢劫杀人如果犯人没有现金赔偿能力,可以拿固定资产做抵押 吗?可以向他家属索赔吗 ? 如果在这些前提
抢劫杀人如果犯人没有现金赔偿能力,可以拿固定资产做抵押 吗?可以向他家属索赔吗 ? 如果在这些前提都没有赔偿的话,该怎么办
2009年12月4日,我妈妈被人故意杀害,爸爸重伤,到现在没有任何反应,犯罪凶手已经被捕,我今天去法院问了下,他们居然告诉我已经开过庭了。。我们还需要附带民事诉讼,可是已经开庭过了。。我现在应该做些什么?难道这样的情况法院不需要通知下受害者家属吗?
2001年我的亲人被入室抢劫害死,当时罪犯差3个月未到18周岁,因此被判无期,现在听说以精神病为由被保外,我应该怎样替亲人讨回公道,对于罪犯的父母我是否有追究他们刑事附带民事的权利,他们又应该对我亲人的死承担一些什么责任,事隔10年是否还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