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杀人案子应如何定性,受害人家属该怎么办
杀人案子应如何定性,受害人家属该怎么办 农村两户人自09年8月起,因房子南面通道等问题产生矛盾,争吵过几次,11月,A与B(A、B为夫妻)叫来自卸车两辆,将车上石子倾倒至C家通道上,在倾倒时,C出去制止,C出去时携带锄头,争吵两句后,B回家拿出马刀,随即持马刀砍向C,A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尖刀不为A工作等需要携带)刺向C,C被刺数刀,造成左腹部系两处宽5,5.2厘米刀口,右肘系宽5厘米刀口,手掌等多处被马刀划伤,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系急性失血休克性致死。AB均为受伤。
如此性质恶劣的案子该如何定性,B虽未造成C轻伤,但能构成共同犯罪么?A、B会如何判刑?受害人家属该做些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25121……(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0-02-05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