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5年毕业分配到一家大型国企,2002年该企业经营不善,我出来去了另一家企业(当时好多职工都是这样)。从大国企出来时该企业也默许,不发工资,只交保险,过节时还发福利,直到现在。但因为单位困难,社保只交到2006年,医保倒是不欠。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11年,现单位在今年9月与我签订了一份劳务协议,说我原来有单位,关系不在,不用单位交保险,除此之外,可以享受员工其他的所有福利待遇。如果不签,就必须离岗。
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原单位或现单位主张自己的一些权利呢?是一些什么权利呢?
特向各位律师咨询,不胜感谢!
我在现单位工作11年,未与我签订任何协议,直到今年9月签了份劳务协议,我可以拿出现单位的任免书和工资卡做证据。
开发商逾期交房,买房人要求解除合同,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房人损失应如何主张权利?
购房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出卖人按已付款1%支付违约金。 房屋总价款约为50万元,根据合同计算违约金约0.5万元。但买房人已支付银行按揭贷款利息2.3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房人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请问: 1.买受人是否
01年买的商品房,交房在11月,次年的雨季开始屋顶漏雨,整个屋子漏水点遍布厨房,客厅,2个卧室,1个卫生间。在保驾期间,开发商曾来人修理过,不过没效果依然漏。为此和物业没少打交道,物业也安排过1-2次维修。直至2012年,目前看似乎不再漏。但我的室内的装修尽毁,墙面开裂爆皮,屋顶墙皮脱落直至露出底层。 请问,这
房屋一旦遇到连续下雨天,阳台就会漏水,导致墙皮脱落、地板会被水泡,无法正常使用。每次遇到此问题后打电话给物业,物业都答复会联系开发商维修,维修了两年,现在问题依然照旧。质问物业时,物业觉得自己也很无辜,说他们确实联系开发商就行维修过,不知道为何就是搞不定。 请问各位老师: 一、作为业主,是否可以
2005年9月1号,湖南邵阳武刚市邓元泰镇,发生车祸,我父亲当场死了,还有两个重伤,几个轻伤,肇事司机受了轻伤,是我们那村的,肇事司机的大哥出了几千块钱帮我们家办了丧事,肇事司机在医院伤养了一段时间后,逃跑了,后面,我老妈去县城交警队,拿回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了肇事司机的责任:交通肇事罪和逃逸罪),然而
因甲方资金短缺,第三人以其设备为甲方购买乙方货物的货款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并在工商局进行了抵押登记。现合同期满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欲通过诉讼方式保障利益,对甲方是主张债权请求权,能否一并起诉抵押人?如果能,应该如何主张权利?谢谢!
我们家两层楼,邻居5层楼,以遮雨为借口邻居家在上面用砖故意从其保坎边缘伸出20厘米左右悬空砌垒.在上空侵占我宅基地20厘米,依照法律邻居是否无条件拆掉
80年代我的户口在父亲那里,我有兄弟姐妹但他们的户口不在父亲的名下。父亲因单位福利分房分了一套房,其中我居住一间,当时父亲再婚我与其共同居住,我结婚后父亲将我的户口迁出。父亲已过世没留下遗嘱,兄弟姐妹要卖房,我要求应得一间房的款,或百分之几的利益,怎么主张我的权利,应找什么证据说明问题? 90年代父亲已
甲、乙和丙于2012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后丙未履行协议。同年8月,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
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的争取,获得了XXXX工程,甲方特邀请乙方入股合作施工,经甲乙双方多次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协商一致后就本项目工程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1占股份多少 2 乙方出资XX万元,乙方协助甲方共同管理建设本项目,由甲方具体安排,落实,资金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