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岳阳县人,2012年底,我组开始土地征收。年前、组长万锡年与组里四名代表在组里群众不知情的情况签下镇里的土地征收条件同意书。签字之后、土地补偿款下到组里,总计640万元左右。直至今年十月份,才有第一批次土地补偿款分发下来。在土地补偿款分发之前,有代表爆出组里的补偿款已被挪用29万元左右,此次分发款项只是为了填补漏洞。 第一批次款项分发之后,万锡年等人明显多拿了不属于自己的土地补偿款。万锡年本只有4人的土地,却有7亩田地的补偿款;万锡年有侵占其他人老屋基面积的行为及测量时多达两亩的水份。还有原组长万国忠(已去世)家、本只有两人户口在家、却有多达9亩余的土地并分得9亩的补偿款,万国忠家同样存在一两亩的水份以及侵占他人的土地的行为。 第一次土地补偿款分发之后,万锡年一直想辞去组长一职。 我先后两次在岳阳市市长信箱发信举报,两次信件的回复单位都是岳阳县鹿角镇镇政府。第一次的回复,镇里未进行任何调查,只是与组长万锡年通气之后草草回复。(详细信件百度“岳阳县鹿角镇兴无村一组土地征收中的猫腻”可以查看);第二次的回复镇里进行 调查,不过所有的问题全部只是采纳了万锡年的片面之言。(详细信件可以百度“岳阳县处理事情就是这样的?草草了事?”进行查看)。 两次投诉未果,现万锡年及其家属在外宣称,谁也不能把他告发,村里、镇里、县里都是帮他的。 组长万锡年存在侵占他人土地以谋得土地补偿款、接受镇里的“协调费”带领签字、集体的土地变卖未通知群众、挪用集体土地补偿款超3个月、匆忙分发款项以填补漏洞、个人土地中存在大量水份等行为。 请问上述中存在哪些违法行为?我应该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属村小组所有的一块集体土地被本小组的个人私自卖给非本小组的人盖房子,这样的行为违法吗?对这样的事情村小组应该怎么样去维护集体的利益。那块土地村小组没有土地证,但当地都知道那块地是村小组集体所有。
请求政府依法治理被反映人的乱卖土地、乱开发土地从中牟利、侵害全体村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返还我们的土地。 事实和理由: 2004年时,市政府要在我村范围内[即少室路北端西侧]建学,涉及我组村民大部分承包地,村民们深明大义,积极配合政府,所得的土地补偿款被组里按人头平分,对此设计的村民无怨无悔,因为建
我前年买的房,钱都按合同里交了,前些时间领房产证时开发商要叫我们补钱,说什么建楼时面积超了一点,要我们补6800元的钱,后来大家都没去补,建委没办法就也发放了房产证我们。现在领土地证时土地局又跟开发商连手,我们不交这钱土地证就不发我们。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2011年6月份,我村支书在没有上级单位文件和和领导同意的情况下采取欺骗手段骗我(村小校长)将学校的一栋旧校舍和与旧校舍相连的半晌院内地出让给村里了,今年我校校舍翻建,想在旧校舍翻建,村支书却以校舍已经出让给村里据不让拆扒翻建,请问我校能要回旧校舍产权和院内土地吗。我和村支书的行为是否违法?
2011年6月份,我村支书在没有上级单位文件和和领导同意的情况下采取欺骗手段骗我(村小校长)将学校的一栋旧校舍和与旧校舍相连的半晌院内地出让给村里了,今年我校校舍翻建,想在旧校舍翻建,村支书却以校舍已经出让给村里据不让拆扒翻建,请问我校能要回旧校舍产权和院内土地吗。我和村支书的行为是否违法?
2010年我村新农村建设土地面积就有缩报,2013年2期建设土地征收开始村委会又有在缩报土地面积,这种做法应该如何处理。我们村民应该如何制止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