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苏,驾驶中华骏捷,正常行驶京沈高速公路(出京方向),于唐山段,突然发生左前轮爆胎,导致车辆失控,冲断隔离带,与进京方向捷达左前方相撞,导致捷达冲向右侧护栏,引起自燃,导致捷达车内4人当场死亡。(捷达4人:北京房山农业户口,2个父母,30-40岁,2个女儿,1个17岁,1个22岁) 苏的车,现已报废。苏车内4人,驾驶员苏,上半身多处骨折,左脚粉碎性骨折,苏的妈妈下半身粉碎性骨折,其余2人暂无伤亡。(苏车内人员:苏为驾驶员,苏的母亲,苏的父亲及苏的朋友;苏、苏母、苏父为甘肃兰州人,苏的朋友为锦州人) 案发地点:唐山 案发人员情况:苏,女,现今25岁,名下无任何财产,工作为民营企业,工资为2000,但也就1,2万元存款。 现状:苏及苏的母亲,扔在治疗及恢复阶段。 案情发展情况:1、交通事故任命书的结果为:苏负交通事故全责 2、苏于9月10日,被警方从急救医院,转院到警方指定的安康医院(就跟拘留所、看守所的意义差不多),终止苏的一切对外联系。 3、交通事故案件已转交到检察院处理,令人感到意外的事(于9月20日,苏被取保候审),原因到现在也不明。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如果是因为爆胎引起的交通事故,苏应付什么责任?会受到刑事责任吗?做为朋友,我觉得她很无辜,她也是受害者。赔偿金额我设想的是大概200万,但我朋友苏无力承担,保险公司方,赔付30万左右。 请问,如果无力承担巨大的赔偿金额,法律会如何制裁?
重大交通事故 2老人当场死亡 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问题 急!
我奶奶82岁和另一老人77岁 与晚上5点30分左右在马路边上被一辆法院轿子撞伤,当场死亡。车速至少100麦以上,法院承认责任百分之百,但是老人从出殡到火化法院没有任何领导来慰问亲属,一切费用都是自家出的!奶奶是城市户口,想问问大家应该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和赔偿问题!很着急谢谢了!
交通事故案件判决已生效,如何执行?想委托山东律师来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跟进此事。
2007年10月,我的京籍捷达车行使在山西路段因被鲁籍货车撞毁,交警判定鲁籍货车全责。然而货车主人没有进行赔付。后经山西晋中榆次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车主和对方车所在的公司共同负担赔偿。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可是如何赔付呢?案件审理期间,对方均未出庭。如果我在山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夸省,执行有难度。律师建议我
交通事故案例 肇事者:某某 事情经过: 有天早上(7:00),某某开车一辆轻型货车,拉着货物从市里拉货,往镇上去送货(车上载物400斤的货物),由于买家催货:路上跑得有点快,有50/60码吧,在即将要达到送货地点的附近约1000米的地方有个小坡(斜度有30度),在道路中心实线右边路有点不好,所以靠右了点绕过坏路
家人遭车祸造成严重脑挫裂伤,对方是一个农村的小工程雇佣的一个司机,最开始车主给了一部分钱,因为对方不肯再给钱了走了诉讼途径。判决后对方以没钱为由拒绝赔付,法院说是对方账户是没钱,但是据了解对方还是有一些钱的,但是对方就说自己没钱。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好办法吗? 对方的车辆很快就从交警队弄走了,已经卖了;
我弟弟去年11月发生交通事故,颅邸骨折,颅内出血。今年7月份自感头部不适曾住院治疗,现基本痊愈,并且已经申请做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还没出来),但还未签订最后和解书。前天傍晚在人行道上行走突然摔倒(原因不明,怀疑是与上次交通事故后遗症未完全康复导致所致)颅内大出血,已经做开颅手术,现人昏迷不醒在医院ICU病
2010年9月20日18时,我驾驶摩托车载我儿子(2岁3个月)被货车挂倒,致儿子摔伤,经诊断为“右锁骨中外1/3骨折”。想请问各位,我儿子伤情等级及赔偿标准。(事故发生地及双方当事人均为江西人,伤者属城镇居民)
您好! 我的司机撞伤人,负主要责任,我知道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作为雇主,应当由我承担责任,我和司机承担连带责任。 现在法院判决书已下,强险之外我应当对受害人陪唱8万元,司机自从出事后不闻不问。 请问: 1、我能否向司机追偿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