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复员兵,参加过98年抗洪,复员后安排在当地的制药厂,已经12年了,一直不让我们上班,但是给上保险,几年前药厂改成私人单位了,现在突然提出要买断,我看过劳动合同法,说是工作10年以上的 还有复原兵的首个接收单位与劳动者都是无限期劳动合同,然后我去劳动局咨询,他们说劳动合同法不适用于私人企业,我想问问现在该怎么办
企业己停产十几年了,在此期间单位没有为职工交社,医保,连最低生活费都没有,独生子女费和医疗费也没有过一分钱。公司厂房一直处于长期承包状态,机器。库存不知去向。下属多个部门厂房都出租,所有钱款不知去向。现企业要卖地变现资产,卖地4000万准备给职工买断工龄,社保交到07年底,并且从03年到07年工人要自己交百分之25,0
我跟前单位试用期签的劳动合同是基本工资+提成,但是试用期满公司没有给我转正,提成却没有如数发放,并且进行了扣除,部分项目已经签字确认完成,但是部门经理也没有算,还有一部分项目在我离职后几天完成,虽然是我参与的但是部门经理还是没有给我算,当时他的说法是“人走茶凉”,请问这样的说法合法吗?我有没有法律依
请问如果只是向单位检举同事贪污,而未向司法机关检举。 到时单位却没查出来或拿不到证据,会不会反而被对方告诬告?
您好,我公司为房产开发企业,一期工程总计十七万平米,建筑住宅层数在三十层左右。与建筑总承包单位合同已签订,并进场施工至二十层左右。自进场施工以来,双方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从未到场进行管理,并已明确知道其为挂牌,不是合同约定企业进场施工。因我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本就对我公司极为不利,现该
我在公司工作了13年,但公司只为我买了最近2年的社保,请问根据法律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把之前的11年的保险全部补齐?
2004年左右 我妈妈和他们同事宫20人左右 跟着这个场长买断入股 投资人参事业。但是前有合同 场长那一份 我妈妈他们这里一份。合同详情我也没看。当时入股的时候场长还说 这个股份子女可以继承。今年突然说解散,没有分红也没有股份了。这个是否合法,如果这个合同没经过公正是否生效。还有这个场长是带着我妈妈他们20个人出
我所在单位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 在我当初进公司的时候因为我是第一批员工那个时候公司还没有申请下来。要拿很多毕业证申请什么执照。。然后我就把我的毕业证借给公司了,但是我一直问公司要回我的毕业证 公司以医药公司有权利押证件为由不肯归还我的毕业证 现在辞职了。也不还毕业证,因为我是收银员的工作,公司管理混乱,
我于1990年复员到公主岭土地局,当时有民政局的安置手续,且本人档案已由公主岭土地局接收,可到现在该单位仍未安置本人上班,从1990年到现在我曾多次找过该单位负责人与主管的市领导,均无果。同时在这过程中,后到该单位的复员军人也有安置上班的。由于该单位属事业单位,到现在我的个人养老保险与医保及生活费用都无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