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9年9月由县计委、县人事部门分配至乡镇卫生院工作,工作期间工作表现一直受到肯定。在2005年9月份,因本人身体原因(低血钾),想请假休养,单位不同意,单位说如果请假就不要来上班了,后一直没有去上班。今年九月乡镇卫生院实行医改,本人去登记时才知道已在五年前被单位辞退了。(单位凭一份本人不知何时写的辞职
我于1984年11月复员,1985年5月被正式安排在某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事编辑工作。1988年7月与单位签订了三年停薪留职的协议,到期后又想续签了三年。但单位只同意签一年, 期间单位人事部门多次威逼本人回上班否则予以除名。然而本人已受聘于外资企业分身乏术,无奈之下口头同意辞职。1994年我所在的外资企业组织出国考察
本单位职工在九五年前主动提出辞职,已按劳动部门的规定给辞职金,当时按还没办养老金保险,据养老保险部门的规定只能保在册的职工,所以辞职后的工人就没有办,现在过了十几年要退休了来单位要求给补办原来在厂工作期间的退休年限,请问是否有这方面的政策。
我与公司签订合同,但是由于要考研想解除劳动关系,可是劳动合同上写的是若公司不同意离职,那么按员工全年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赔偿给公司,我已经提前一个月申请了,可是公司还不同意离职,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怎么
您好!我与原单位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工作中,随着对公司业务的深入了解和管理氛围的问题,在即将满一年的时候,公司老总找我谈话,觉得不行就解除合同,我也觉得这对双方都是一个解脱就同意了。并且按照要求办理了交接手续,交回了公司的办公物品、工卡等。在随后进行离职结算的时候,我们在两个事情上有歧义。第一
今年7月我再黑马教育机构应聘,做了一个月,合同签了,最后不适应8月走了,提前了10天,他们叫我9月去落实工资,现在我打电话给他们,他们威胁我说试用期内辞职,没有工资,是我自动辞职的,以前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吵也吵了,架也打了,就是拿不到工资,我该怎么办!
在一家影楼做摄影助理,一共交了1200元押金,没签合同,只有一张应聘表上面写了在公司做一年助理满后退还押金,我现在做了半年要提前辞职已经写了书面申请。老板说押金没得退。这样做合法吗?
我今年7月中旬向原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前后折腾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各级部门领导分别签字同意辞职 可是当我去办理辞职手续的时候却遇到了诸多问题 相关部门 一会儿说辞职报告掉了让我重新提交 一会儿说财务上面还有问题需要回答 一会儿说人事上又需要提供新的材料 。。。。。。 总之一句话,就是给你拖着不办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