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受工伤,单位开具了事故证明,在疗养期间单位只发了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单位假借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超过5天要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就没有发,到现在也没有办下来伤残证明,工作是几件工资,平常都能拿4000多,工伤期间只发的基本工资只有一千多,单位发的工资是否合理?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现在也没有归还单位的物品,想要告单位要求赔偿,能不能成功?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急想知道如下的答案: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1:伤者48岁.未买保险.未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如果按照法律程序.是否可以鉴定为工伤.伤者是否要
在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上高架拿工具(工具系自己的).不慎失足.(L2腰椎爆裂性骨折.已安装钢板.医院治疗费用是公司所付.从5月4日到5月27日已用医疗费3万元).后据用工方说.出事点本不应该有人去那.而伤者未带安全帽.现在我们私下协商一次性补偿.公司提出3万.我们要求5万(出去已用医疗费) 1:伤者48岁.未买保险
工伤时间2009年9月2日 伤者仍在治疗当中,其中左小腿肚中4-6平方厘米为三度烧伤,其他未二度中度重度烧伤不等,双手烧伤,左手较重。事故原因尚未调查清楚,当时受伤两人,但一人经抢救三天无效死亡。 现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开除},请问是否合理合法!
女方在一家医院工作了九年了,2009年10月休了一个月的探亲假,从12月开始休到1月,是病假。但是在2009年的12月底合同到期了,再跟医院续签合同医院不予理睬,病好好1月中旬来上班,结果让填一个新员工的表,试用期3个月,一切又按新进员工开始对待,太气愤了!!!看医院的意思是一切又从头开始? 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能
我工伤前公司多加了份工作,工资加了几百。可是因遇工伤,工伤期间公司又招了个人负责前面给我加的那份工作,我工伤期满公司就把以前付给我工作说好的工资给扣了,这种情况不合法吧,那我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补偿金和赔偿金吗
合同未到期,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后,单位就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吗?我在职期间单位拿钱,我考
合同未到期,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后,单位就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吗?我在职期间单位拿钱,我考了两个证,辞职后单位以培养我这么长时间为由扣押我的证,有理由吗?我怎样能拿回那两个证?如果打官司拿回证会赢吗?前提是签订合同时未签订培训相关协议
我于2010年4月7日在单位头部摔伤,后来在中作中出现头晕恶心耳鸣及记忆力下降,于是去医院检查,认定为脑震荡综合症,从8月6日开始在家修养,但8月份9月份公司以旷工为由停发工资。在此期间病例请假一切都是按照制度流程去做的。单位也没有通知过说我的休息他们不认可,但是现在却说是医院开具的诊断不认可,算我96天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