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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伤期间用工单位借口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期间用工单位借口解除劳动合同 在工作期间受工伤,单位开具了事故证明,在疗养期间单位只发了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单位假借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超过5天要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就没有发,到现在也没有办下来伤残证明,工作是几件工资,平常都能拿4000多,工伤期间只发的基本工资只有一千多,单位发的工资是否合理?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现在也没有归还单位的物品,想要告单位要求赔偿,能不能成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hq203(北京)
提问时间:2013-11-30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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