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的 我的合同是2008年1月1日签的,签了1年到2008年12月31日,但公司到了2009年1月8日才和我说不在续约, 问:1。那我在2009年1月8日前没有得到如何通知继续工作是不是可以视为于公司续约, 2。他要不要赔偿代通知金 3.还有2006年公司没有帮我交三金,现在补交金是算2006年交金的钱算,还是以现在的钱补交 4.
是否还需提前1个月告知公司?我在此公司到年底工作3年零3个月,每次签合同都是要到5月以后才按1月1号开始签订1年的。如果我到期的时候直接不续签的话办理离职手续可否?如果公司不与我续签应该给我多少赔偿? 如果公司不提前1个月告知续签与否,我可否也不提出?直接到到期时候走人?
劳动合同到期,我不想续签,办什么手续? 在新劳动法里是否有赔偿??
我的劳动合同今年12月底到期,本人不想续签。但单位要求写一个包含“与本公司无任何劳动纠纷”内容的东西,请问这个是合理的吗?我的理解是,合同到期,直接办交接手续就行,为什么还要写这个呢?是企业的自我保护码? 请问在新劳动法里是否有赔偿??? 因为我们公司曾经因为不给员工上保险让人告过,所以人事才要求
我的合同是10年12.31到期,我们单位在10月底摸底看看有多少人不续签合同,发了张义项单叫我们填写同意还是不同意续签合同.我想请问合同到期是否就能拿到失业金,还有就是单位所发的义项单是否是文字游戏...是否那义项单是变相的辞职报告呢?
我的合同是10年12.31到期,我们单位在10月底摸底看看有多少人不续签合同,发了张义项单叫我们填写同意还是不同意续签合同.我想请问合同到期是否就能拿到失业金,还有就是单位所发的义项单是否是文字游戏...是否那义项单是变相的辞职报告呢?
在2008年4月跟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到2011年3月31日,在3月底公司提出续约,但由于3月开始公司改制,公司人事部门以此为由到现在这个续约劳动合同一直没有签订,而我还继续在原部门工作,请问这样是否视为自动续约,能否算为第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因为公司改制后可能将要与原公司属下的另外一个公
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并没有通知我不再与我续约,是否表示自合同自动续约??
您好,感谢您能够帮助我回答我的问题。言归正传,自2009年起,我在某事业单位工作已有2年,合同是一年一签。第一年(2010。7。31)合同到期后,该单位一直到11月才与我签订第二年的合同,但日期依然是签的是8月1日,这样的话我能要求他们付与我8月至11月的双倍工资么?另外今年7月31日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并没有通知我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