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验房时,房屋有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如主卧钢筋支在外边,漏水,门与墙壁安装不到位 等,立即提交整改近半年未交房,开发商发来通知以因我的原因未收房,补交近半年的物业费,是否对开发商这段时间延迟交房提出赔偿
我的房屋交付日期是2009年12月31日,可是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交付,开发商也没有拿出具体的交付时间,而且,也不向我们解释原因,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他延期交付是给予一定的赔偿的,合同上的约定是逾期不超过30天,每天赔偿千分之一,但超出30天的没有约定该怎么赔偿?
在验房时,房屋有质量原因,漏水 等,立即提交整改给物业公司,将近一年时间都没有整改好,导致延期交房,可以要求赔偿延期交房的损失吗,购房合同有约定如开发商方导致延期交房因承担赔偿,和开发商协调要我方提交书面赔偿申请,提交后不予理睬叫我找物业公司,我应该找谁赔偿,可以上诉告开发商吗?请帮助,谢谢!
您好,我于12年6月份购买第一套期房,合同上签的是2013年1月1号交房,但是房子直到4月份才完工交房,而我由于是外地户口,房贷要求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等无法提供,一直到13年的3月份才放款成功下来,开发商不同意我拿房屋延期违约金,说是我的贷款也没有按期到账,并且合同上有小字部分说贷款要在10个工作日内要到开发商帐
我刚买的商品房主卫墙体倾斜6cm,由于爸爸对这方面不懂,当时装修泥工师傅跟他说了,他没在意,结果房屋已经全部装修完了,更要命的是最后那个验房单上,泥工师傅叫电工师傅签了字确认没问题,我现在找开发商,开发商说装修好了已经没办法修复了,叫我自己想办法,请问我现在还能叫开发商修复吗,若开发商答应修复,中间重
2011年11月09日,与沈阳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沈阳双盛开发的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小津桥路42-11号10门(东远国际花园),总金额2859053.00元,签订合同后依约向其首付1439053元,银行贷款1420000元,合同同时规定于2011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房屋,直至2012年5月31日才通知交付使用,依据与沈
合同期内甲方未给乙方促成一单生意,乙方是否可要求赔偿或延期?
我(乙方)与广告公司(甲方)签订为期三个月营销合同,在其提供的样板间内销售产品(甲方代为销售,),可合同马上到期,甲方(广告公司)并没给我促成一单生意,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或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