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起诉哥哥,确认我一直居住的房子享有居住权。在我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我是否拥有居住权后,是否可以变更或增加我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因为我哥哥曾经和我达成协议,把该套房屋的承租人变更与我,我现在有录音证据和人证,条件是让我独自一人陪伴、赡养母亲。另外,另外,这种协议变更承租权,它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协议?是一般性的协议还是附条件赠与协议?如何区分赠与与否?我查过法院判决的几个案例,都是一般性的协议,法院判决应履行协议。但我也听到不同的声音,说它是赠与协议。有些问题就是这么不好搞清楚!
起诉法院诉讼请求要交通费1000元,后发现1000元内票据包括200元餐费,现在交通费应该800元,餐费200元,请问我是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还是增加诉讼请求申请??? 为什么不是增加诉讼请求?加项不是增加吗?
跟人合伙开店有纠纷,我把合伙人告上法庭.起诉状我有三个诉讼请求:1.要求返还我百分之二十的股份;2.要求赔偿我的损失3万元.3.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法官说我的诉讼请求有问题,因为我没有写要求散伙.我要求变更诉讼请求,增加要求散伙这一个诉讼请求.法官说变更诉讼请求只能变更赔偿金额,别的诉讼请求不能变更.请问,这种情况下,
本人有劳动仲裁一件。在东城劳动仲裁已经开厅一次,交换完证据。现在感到仲裁的法律专业性很强,想聘请律师介入代理并变更先前不够具体和专业的仲裁请求,这样可以吗?是否过了举证期了,还可以变更仲裁请求吗。仲裁厅说下次开庭开始质证环节,现在让回去对对方的证据写自己的质证理由!?
一审二审律师错把不是我的签字说成我的签字,变更诉讼请求时,可以要求鉴定吗?
一审二审律师错把不是我的签字说成我的签字,(证据在开发商手里,案子和开发商无关)变更诉讼请求时,可以要求鉴定吗?
一二审后高院发回再审的案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原告中除离庭应该按撤诉处理吗?
2008年4月16日开庭审理时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被告胜诉,2008年原告上诉二审直接改判被告败诉,被告向河北省高院申诉,高院审理后2009年发回一审法院再审,一审法院开庭后发现原告原诉求不成立,于2011年11又让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被告不同意变更,但法官坚持要变更,审理时原告拍桌子摔板凳威胁被告律师后离庭20多分钟,
去年我与廊坊的一个朋友协商,将我在北京的货物拉至保定这位朋友的仓库暂时存放半年,我在其它销售货物,双方互不收费。当时无书面协议,但我有向廊坊方发货的货运单。当我在约定期限内去拉货时,货物已被对方拉走,不知去向,后来说是卖了。共计5吨货,进价12000元/吨,合计60000元,有进货时的收据和磅码单,在我一再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