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入职一年,在刚入职时交了一万元的风险抵押金,现在想辞职,已经交了辞职申请,但企业以各种理由拖欠返还抵押金,还要强行扣除工作服钱2600元,但是给我发的服装根本不值2600元,请问劳动法关于这些的规定是什么?我应该到什么部门维权?
我们是效益非常好的国有企业,但我们企业以人员富余为由,强行安排我们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内部退养,而且内部退养的条件与上班相比差距非常大,我们没有人自己愿意退养,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企业得知我们想申请劳动仲裁后,提出要让我们换低岗位,或是下岗。以达到强行安排我们内退的目的。我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前些年在一家乡镇村办企业工作,加入该家企业时,先交了现持有股金的20%才有了工作,然后该企业采用每年克扣全年工资的10%增加入股金,后来又一次性克扣了70%。 这中间的几年,每年都会有高于银行利息的股息,但是一旦辞职,就既拿不到股息,又退不到本金。 我想问的是:针对这种情况,作为弱势群体的我们,该怎么办?
“私人企业强行占用我的土地”触犯了什么法律?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多年前,乡里的砖厂占用我的土地(以前种菜、种小树苗用的地)堆放废弃砖块、建办公室、建进出公路等(给我的租用费等我很满意)。 去年砖厂卖给了另外的老板,我土地的租金等协商不好,我是否可以要求收回?如果他们强行使用,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办? 非常感谢!!非常感谢!!非常感谢!!
各位律师请帮帮我,面对这样无耻的企业,我们劳动者该怎么维权。
我曾经在一家民营企业担任保安一职,该企业里加上我一共有三名保安,我们三人是每人每天八小时上班制度,在此之间从未休过任何形式的双休日和法定节日(注:法定节日按每天给我们补助50元为加班补助),而且,该单位从未付给我任何形式的双休日加班费。因此在今年6月我辞职后,以“申请单位补发双休日加班费”为理由申请了
我们作为被拆迁人和拆迁人签订了房屋安置协议,房屋盖好后,拆迁人给我们代租,实际上6年来只给了半年房租,(房产证在拆迁人名下)后来拆迁人作为国企改制后被另一公司兼并(有政府批复兼并的文件),房产证被过户到兼并公司的名下,我们多次找兼并公司给我们办理房产证以及多年的租金,兼并公司总是置之不理。后来我们起
我在2000在建行基建科做(消防中控)工作。在2004年建行成立物业,将我的档案转移给物业。2006年建行消防设备资产更新,将(消防中控)承包给私企,同时将我的个人档案又转移私企管理至今。我已经在建行工作10年了,现在的遇到的困难是(建行给的工资是2000元,转到物业,再转到私企,私企单位应承担的保险部分,也施加给我
我和两个朋友合伙开的有限汽修公司,我是法人,但我不懂法人要做些什么?有什么风险?可不可以拟个协议把风险降到最低?
企业和招生贩子联合办学收取高额培训费,又不兑现承诺该怎么办?
武汉某知名媒传企业与社会招生贩子联合办学,由招生贩子负责向社会招生,企业负责培训,为期三月(从七月19日起),收费5000元(据了解其中招生贩子有1000元回扣)。招生时承诺收为该企业上班,上班时间是8小时制,购买五险,有双休。但学习快两个月时,该集团领导说以后上班时间是24小时对班挖,没有固定休息日。培训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