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去游泳馆游泳。按照其规定,必须要交50或100元押金,或有效身份证。我交了100元押金。游泳出来后,我把衣柜的钥匙忘在了衣柜的钥匙空里,没有去还钥匙,押金和健康证也就没拿回来。直到晚上睡觉前才想起。今天早上去找游泳馆的工作人员,他们说钥匙已被别人还了,100元押金也被别人拿走了。 我想这是双方的失误,他
在租来的房子里,住了才两个星期,东西就被偷了,一台电视机、一台电磁炉、钱包里的100元钱也被偷走了。找房东,他马上帮我换了个锁。但是我很心痛啊,对于一个刚刚从学毕业,刚刚开始工作的我来说,我没什么钱,对于这些丢失的东西很心痛的。(其实这些都不是我自己的东西,电视机是朋友那借过来的,电磁炉是姐姐的),我
商场两年三易其“主”,亏本商户只能自认“倒霉”? 如今位于青海省西宁市莫家街口的百秋秀城是两年前才开张的一家商场,而在一年前商场的名字不是如今的百秋秀城那时叫亚都百货。此商场的真正业主是一位马姓地产商人,他并不直接参与此商场的管理,而是把商场承包给外地的一些管理团队进行管理,而这些管理团队就代表
在家乐福购物中被失窃,录像为依据,我的却在购物中被失窃的事实,现在家乐福说他没责任,我自认倒霉
我是一位来自新加坡的华裔2010年7月15日晚上7:30左右我进苏州三香家乐福购物中我的整个包包被偷了,里面价值近1万元的财物,及一些非常重要的工作上证件,和身份证,银行卡,等等,后来警方介入,却调取不到任何的有关的监控录像,因为在家乐福超市里,监控保安系统却是相当落后,导致多起失窃案连续发生,我是被15号盗窃
我的Q号里有140个Q币一夜之间都没有了,给一个不是我好友的人冲寻仙游戏了,结果我发现Q币丢失以后我的QQ好友里多了一个人,就是那个从我账户里转出地址的那个Q号,可是我的QQ是半封闭式的,没有我的验证怎么可能是我好友,还有 ,他加我好友并没有任何提示,我给腾讯客服打电话,人家告诉我,没有解决办法,就算报警也和他
公司以改革为由要我转岗 本人不同意 人事主任说不同意就算旷工 我是不是只能跟他协商要求半个月赔偿金
公司的改革是指没有以前我做的那个岗位了 其实是有人取代了我的岗位 还有转岗通知说是不是要提前一个月给我 当天给当天就调合理吗
刚刚开的网店有人买东西,说无法付款。后来有一个人自称是淘宝客服说帮我解决然后就把我的开店保证金给骗走了,联系淘宝客服他们说没办法,打110叫我去派出所,去派出所他们说没法解决。网上被骗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
我想咨询下。在金吉鸟健身中心准备办卡健身的。但家里有事去不了了。现在不给退退也要扣钱说是手续费。是不是只能这样呢?多少为合适呢?该收取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