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9月租地一块,用于花卉种植与销售,当时那地段比较偏僻,甲方【刘某】以每亩1200斤小麦租给了我,一共10亩,我们合同签了20年,但2009年11月5日我建温室的时候,【孙某】突然出来阻止,说这地是他的,不让我建,于是我又找【刘某】,【刘某】说你给我三天的时间,结果我等了三天,【刘某】又说这地被她亲家【张某】抵押银行贷款了,被【孙某】买走了,说要我别慌建温室,她要告【张某】,我当时就要把当年的租金交给她,可她不要,说今年的租金还不知道让不让我收呢,等我们官司打过再说吧,我等了20天又问她时,她说合同已经过期了,她不承认这个合同有效了,因为合同第二条约定,乙方9月15日交清租金,两个月之内不交清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可我没有不交啊,当时就拿租金去她家,可是她拒收,理由就是缴款日期已经过了,合同已经不起作用了。 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她是想跟别人合伙开发那块地,建商品房,又不想包赔我的损失。可我投资了17万多,地租从2003年每年都没有签过她,共交她4万多,我共损失20多万,我现在该怎么办? 合同内容如下: 租地协议书 甲方:刘某 乙方:李某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租地10亩,北起院墙,南至45米处,西起院墙,东至公路边,租用期20年,自2003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经甲乙双方研究,商定其条款如下: 一.租金:租金按粮食计算,折合每亩每年1200斤小麦,乙方按小麦折价付款于甲方,小麦价格随行就市,乙方不承担任何杂费。 二.付款日期:乙方每年公历9月15日应按时交清租金,2个月不交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三.乙方在租地使用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止乙方租地使用权,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刘某 乙方签字:李某 由于当时我们没有去土地管理局备案,请问,我们的协议是否有效?我的损失该有谁包赔?土地我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我父亲和二伯长年在外打工,经他两人同意由我大伯将三家(父亲、大伯、二伯)土地租给他人使用,由我大伯签订合同,租期二十年,但在合同中未注明土地为三家所有,合同已签订四年,前三年的钱已根据各家田地亩数分给各家,但到今年(第四年),由于我父亲与大伯闹矛盾,由我大伯将租赁费领取,而不同意给我父亲。现经人调解无
政府公益事业需征用一块被租赁的土地,土地租赁期为25年,现已使用6年,该宗土地被承包人用作花卉和绿化树木种植,承包以租赁期未满为由,要求除给予附着物及建筑物补偿外,还要另行支付违约金及补偿经济损失。我想问的是因国家建设需要统征这块土地算不算违约,应不应支付违约金?经济补偿应不应支付,如何计算? 注:
我父亲于几年前将一块土地连带地上作物苹果葡萄等租给同村村民甲种植,年租金400元,之间没签订任何书面证明。而后甲又将土地以每年400元租赁给同村村民乙,二者签订合同,并有双方签字,租赁期20年,甲只口头通知我父亲这个事情。所以我爸爸并没有看到合同,也没有在上面签字。乙在接手土地后,把作物砍伐掉,种的杨树,现
原告:第一伦承包6人,90年至95增加3人(有人外迁,进别人3人),96年大儿子外迁,2000年全家搬回老家,随后全家户口也迁走。2008年回原地要回土地。能不能索要土地?
王某和某郊区农村 签订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效力30年,后借钱在该地上建四层楼,并承诺还款不能时,向借款人分割房屋所有权,现在借款到期,借款人要求兑现房屋所有权,请问法院会支持吗???
本人在商场租赁一商铺,还有一个月房租到期,商场以有厂家看中我方店铺为由催着签订下年的合约,合约已签,租金已经交了80%,合同的履行时从10月1日开始,合同签订后商场合约也没有给我。现在我想退租,是否算毁约?
我将自有的一套房子出租给承租人,房屋租赁到今年9月10日已到期 但承租人还欠缴水电费等1400元 而且至今未将钥匙归还我们 因为门锁被他换掉了 我能不能找开锁公司把门打开呢?如果可以 我应该注意些什么?以防引起更大的纠纷?
律师,你好,我们一家都是农村户籍。由于我长期在外打工,所以讲户口、滑坡证明等相关文件放于家中(家中无人)。现在我那里正在规划,由于我家那里是国家批的滑坡,可以在造房子(无滑坡证明的个人是不得随意造房子)所以现在某私人准备在我家的那块土地上造房子。并在我未知情与授权的情况下,与我大伯签订转让了那块土地